日前,經攀枝花市委批準,市紀委監委對攀枝花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原主任嚴光鵬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嚴光鵬理想信念喪失,背離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與他人串供、銷毀證據,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利用職權在職工錄用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本人和其他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棚改房屋安全鑒定項目、工程項目招投標等方面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數額巨大。
嚴光鵬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攀枝花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市委批準,決定給予嚴光鵬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來源:攀枝花市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