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深入推進司法公開,著力構建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陽光司法機制
大力實施“天平工程”,加強法院信息化建設,深化司法公開,實現審判執行全程留痕,推動審判執行工作機制深刻變革,以司法公開和機制變革倒逼、促進司法公正。
推進審判流程公開。建立中國審判流程信息公開網,通過網站、短信、微信等多種渠道推送案件流程信息,變以往當事人千方百計打聽案件進展為法院主動向當事人告知,保障當事人知情權。建立數據管理平臺,實現對全國法院案件信息的集中管理、實時統計。加強庭審直播網建設,推進庭審全程錄音錄像,各級法院通過視頻直播庭審8萬次。推進網上辦案,加強對立案、審判、執行、信訪各個環節的信息化管控,提高審判質量效率。
推進裁判文書公開。加大在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力度,建成世界最大的裁判文書網,最高人民法院和部分省區市法院實現了能夠上網的生效裁判文書全部上網目標,截至今年2月底共上網公布裁判文書629.4萬份,其中最高人民法院公布7993份。通過上網公布裁判文書,發揮司法裁判的教育、示范、引導、評價功能,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推進執行信息公開。建立執行信息公開網,將執行案件的有關信息通過短信、網站、電子郵件等途徑向當事人公開。推行網絡司法拍賣,降低買受人成本,接受社會監督。完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度,在最高人民法院網站、微博、微信開設曝光臺,公開發布失信被執行人信息110萬例,采取限制高消費等信用懲戒措施150萬次,督促被執行人履行義務。
加強法治宣傳。充分運用傳統媒體和新媒體以案釋法,引導群眾增強法治意識。建立典型案例月度發布制度,公開發布典型案例189件。首次邀請外國駐華使節旁聽最高人民法院庭審,展示我國司法形象。在首個國家憲法日組織全國法院集中開展“讓法治成為信仰”主題宣傳活動。舉辦“中國-東盟大法官論壇”并通過《南寧聲明》,促進對外司法交流。
六、深化司法改革,推動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
認真落實黨中央關于司法改革決策部署,制定關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見,出臺65項具體改革舉措,全面推進各項改革,促進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
設立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在深圳、沈陽分別設立最高人民法院第一、第二巡回法庭,審理跨行政區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實現最高人民法院工作重心下移,就地解決糾紛,方便群眾訴訟,同時便于最高人民法院本部集中精力制定司法政策、審理具有重大指導意義的案件。在巡回法庭全面推行主審法官制度等各項改革措施,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使巡回法庭成為司法改革的“試驗田”和“排頭兵”。
設立跨行政區劃法院。在北京、上海組建跨行政區劃中級法院,辦理跨地區重大刑事、民事、行政案件,解決一些當事人“爭管轄”和訴訟“主客場”問題,促進法律統一正確實施。
設立知識產權法院。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在北京、上海、廣州設立知識產權法院,審理知識產權民事和行政案件,落實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發揮司法保護知識產權的重要作用。
穩步推進重點項目改革試點。在吉林、上海、湖北、廣東、海南、貴州、青海法院進行人財物省級統管、人員分類管理、司法責任制、司法職業保障等改革試點,選取12個法院開展審判權運行機制改革試點,按新模式設立深圳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珠海橫琴新區人民法院,為改革提供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
健全審判監督指導機制。尊重司法規律,克服監督指導工作中的行政化傾向,取消對高級法院的統計考核排名,指導高級法院取消對轄區法院不合理的考核指標。加強司法解釋工作,制定司法解釋15件,清理1949年以來的司法解釋,廢止715件。發布指導性案例22件,統一類案裁判標準。全面推進量刑規范化改革,規范刑罰裁量權行使。最高人民法院帶頭改革審判委員會制度,大幅減少審委會討論案件數量,強化總結審判經驗、決定審判工作重大事項職能,提高審委會運行機制透明度。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依法執行仲裁裁決,依法確認人民調解協議效力,加強訴訟調解,各級法院以調解和當事人撤訴方式處理案件461.9萬件。
改革人民陪審員工作機制。提前完成人民陪審員“倍增計劃”,去年底全國人民陪審員總數達到21萬人,共參審案件219.6萬件。積極拓展人民陪審員參審范圍,山東省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吸收人民陪審員參與審理倪發科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系人民陪審員首次參審重大職務犯罪案件。
七、堅持從嚴管理隊伍,進一步提高隊伍素質
堅持從嚴治院,一手抓教育,一手抓懲處。各級法院共立案查處各類違紀違法干警2108人,結案處理1937人,同比分別上升154.3%和172.8%。扎實做好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措施,深入整治“四風”和群眾反映強烈的“六難三案”問題??偨Y推廣陜西省富縣人民法院“群眾說事、法官說法”便民工作經驗,參與縣域治理。改進司法作風,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貫徹落實情況進行專項檢查,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干警196人。
著力提高法官司法能力。完善法官招錄、遴選機制,面向社會公開選拔高層次法律人才。最高人民法院從法學教授和律師等法律工作者中招錄5名優秀人才擔任法官,從軍事法院、軍事檢察院接收3人擔任法官。堅持按“好干部”標準選人用人,著力優化隊伍結構。最高人民法院培訓干警1.5萬人次,全國法院共培訓干警60萬人次。加強對口援藏、援疆、援青工作。加強民族地區雙語法官培訓。學習宣傳鄒碧華同志先進事跡,引導廣大干警自覺做公正為民的好法官、敢于擔當的好干部。各級法院共有316個集體、467名個人受到中央有關部門表彰獎勵。
以零容忍態度堅決懲治司法腐敗。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對73名履職不力的法院領導干部進行黨風廉政問責。對當事人隨案發放廉政監督卡,開展廉政回訪。全國四級法院全部開通舉報網站,實現聯網運行和實時監督,及時處理舉報線索。認真落實“五個嚴禁”、司法巡查、審務督察、任職回避、防止內部干擾等制度。加大查處力度,在全國法院清查虛假訴訟案件3397件,立案查處307人。查處利用審判執行權違紀違法干警863人,其中移送司法機關處理138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781人,同比分別上升126.5%、36.6%和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