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灣“消防署主秘”馮俊益7日表示,近年來臺灣救護車(由消防機構主管)緊急出勤次數攀升,更有民眾將救護車當“免費出租車”使用,已經造成消防資源浪費及消防人員沉重負擔。為此,臺北市等10個臺灣縣市消防機關已制定救護車收費標準,希望通過非緊急救護收費制度來遏止消防資源濫用的歪風。
臺灣內務部門統計顯示,2017年全臺救護車出勤次數達1100323次,雖比2016年的1117523次稍微減少,但仍是1998年出勤次數336409次的3倍有余,換算下來,臺灣消防機關平均每天出勤救護3015次。
臺灣內務部門表示,2017年全臺各項緊急救護事件中,以車禍受傷330725人次為最多,占37.10%;其次是急病共320221人次,占35.92%;一般外傷及墜落傷91630人次,占10.28%。3類合計占83.30%。
為了減少民眾濫用消防資源,臺北市等10個臺灣縣市消防機關已制定所轄救護車收費標準,希望通過非緊急救護收費制度來遏止消防資源濫用的歪風,讓消防救護資源能留給真正需要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