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船長被押解回臺審判。圖片來源:臺灣“中央社”
1999年臺灣高雄籍“金慶12號”漁船喋血案中殺死15名大陸籍漁工的船長龔姓男子,被臺灣刑事部門昨天(20日)押解回臺。龔姓男子今天(21日)被移送高雄檢方偵辦。
臺“刑事局”表示,1999年的農歷春節,高雄籍“金慶12號”遠洋鮪釣漁船至印度洋捕撈,當時船上有4名臺灣籍、18名大陸籍、2名外籍漁工,含龔姓船長共25人。
臺“刑事局警政監”馬振華說,調查指出,龔某疑因不滿大陸籍漁工不聽服從,持槍殺死其中12名漁工,3名聽到槍聲,躲船艙逃死劫,另3名跳海后至今下落不明。
馬振華指出,根據調查和訊問龔某的口供,龔某當初因與船東公司簽訂合約將到期,漁獲量又未達公司標準,因此要求大陸籍漁工延長3個月捕撈合約。但大陸籍漁工常受龔某言語辱罵,積怨已深,不愿配合。
警方掌握調查事證指出,1999年2月16日,龔某在甲板上斥責大陸籍楊姓漁工不服管教,又因長期對大陸籍漁工不滿,持左輪手槍射傷楊某肩膀。
馬振華表示,龔某隨后又向楊某頭部補1槍,并命令臺籍漁工將4名陸籍漁工雙手綁欄桿,再從背后開槍;龔某再進入漁工船艙,射殺睡夢中的7名大陸籍漁工。
另有3名大陸籍漁工聽到槍聲后,躲船艙機房逃過死劫,還有3名大陸籍漁工趁機抱浮球跳海,馬振華說,龔某見狀,將船掉頭,但只在附近繞數圈就駛離現場,任由3名大陸籍漁工在印度洋漂流。
馬振華表示,龔姓船長將漁船開入毛里求斯港口后,遭當地警方逮捕,以屠殺罪移送法辦,判處20年有期徒刑;今年11月15日,龔某假釋出獄,遭執行驅逐出境。
臺“刑事局”表示,駐南非警察聯絡官陳報后,昨天將龔某押解回臺,今天依殺人等罪嫌移送高雄檢方偵辦。當時在船上的4名臺籍和2名外籍漁工,在案發后,轉為證人,協助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