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總統府”上周公布“國安局特勤專業獎章頒給辦法”,未來執行特種勤務工作時,受傷、殘障、死亡或喪失人身自由等情況,皆可獲頒獎章。此外依“國安局”的新規定,特勤人員若為領導人擋下一顆子彈,可領取近臺幣100萬元的慰助金。
據臺灣《聯合報》消息,在“實施特種勤務致傷殘死亡慰助金支給標準”部分,執行正副領導人、正副領導人候選人、正副領導人當選人的特勤任務時,若受傷并有生命危險,可獲慰助金30萬元(新臺幣,下同),殘廢則是20萬元。若保護對象為卸任正副領導人,受傷有生命危險者,可領取慰助金20萬,殘廢是16萬元。
此外,依住院時間長短,還會發給6萬元到12萬元不等的慰助金。
“國安局”另設有“肉身擋子彈,慰助金倍增”條款。特勤人員若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因而受傷住院,慰助金加發兩倍;若冒生命危險,挺身為維安對象擋子彈或提供其它保護,慰助金就加發三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