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日本旅客在20日時由臺北松山機場準備搭乘班機出境至日本,通過安檢線時因未口頭或書面申報,經清點總計攜帶價值約合人民幣近62萬的貨幣,當場發還1萬美元(約合人民幣近7萬)現鈔,其余全數沒收。據了解,遭沒收的外幣價值合計約合人民幣55萬。
據臺灣東森新聞云報道,臺灣“航警局”臺北分局安檢人員于該名日本旅客手提行李內,發現大量外幣現鈔,隨即通報“海關”,經清點后,檢關員依據臺“管理外匯條例”規定,當場發還1萬美元現鈔,其余430萬日圓(約合人民幣近27萬)、6400美元(約合人民幣4萬)及4萬6890新加坡元(約合人民幣23萬)現鈔則全數沒收。
“臺北關”表示,依據規定,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的人員,攜帶外幣出入境者,應報明“海關”登記,不依規定報明登記者,沒入之;申報不實者,超過申報部分沒入。“臺北關”呼吁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之人員,出入境攜帶外幣及無記名有價證券(如旅行支票)逾等值1萬美元者,應主動誠實申報,以免受罰。
臺灣官員進一步表示,值得注意的是自6月28日起,想攜帶現鈔規定更嚴,如果超額攜帶10萬元以上新臺幣現鈔、珠寶、黃金、裸鉆等高價商品沒有申報獲準,也會被沒收,不再退回。(海外網 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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