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去年起訴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4458件
本報訊 記者張雪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2018年,檢察機關共批準逮捕涉及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3306件5627人,提起公訴4458件8325人。其中,批捕假冒注冊商標罪,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等侵犯商標權犯罪3100件5266人,起訴4136件7741人;批捕侵犯著作權罪、銷售侵權復制品罪等侵犯著作權犯罪107件174人,起訴145件304人;批捕侵犯商業秘密罪28件53人,起訴27件56人;批捕數罪或他罪中含侵犯知識產權行為70件133人,提起公訴147件220人。
最高檢有關負責人表示,侵犯著作權犯罪紛紛“觸網”是近幾年來的一大特點,幾乎所有的作品都可以轉換為數字形式在網絡上傳播,尤其是網絡技術的快速發展,使作品的創作、傳播和保護方式都發生了深刻變化。對此,檢察機關多措并舉持續加大對網絡文學、音樂、影視、游戲、軟件等保護力度:對重大疑難復雜案件主動提前介入偵查,更好地運用技術手段全面搜集和固定證據,并充分發揮訴訟監督職能,促進規范偵查行為,提升辦案質效;為應對網絡侵犯著作權犯罪不斷更新的技術手段和帶來的法律適用難題,檢察機關不斷加大辦案隊伍專業化建設,組建知識產權專門辦案隊伍,培養相關專業領域的人才,精準高效辦理侵犯知識產權案件。
張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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