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余輛車停路邊遭鋼珠“襲擊” 調查:肇事者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停放在路邊的十多輛汽車車窗玻璃被鋼珠擊碎
核心提示|“車停在路邊,沒想到車窗玻璃卻被人用鋼珠擊破了。”5月7日,有車主向大河報反映,他停放在鄭州市金水路大石橋附近路段上的車,車窗玻璃被擊破,有同樣遭遇的還有10余輛車,損失較重。
突發|路邊十余輛車被鋼珠擊中
5月7日上午,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趕到事發地,看到有一輛公交車,3輛大巴車停在金水路大石橋東南角西向東方向南側路邊,多輛車左側多塊車窗玻璃受損,碎玻璃散落一地,有司機正在車里清理垃圾。個別受損車輛已經駛離現場,路面上散落大量碎玻璃,環衛工拿著工具正在打掃衛生。
記者注意到,在不遠處的橋下面,同樣遭遇的還有多輛小轎車,有的車輛前擋風玻璃出現三四個圓形裂痕,因撞擊力度大,周圍呈現蛛網狀碎裂痕跡,有的側面幾塊玻璃均被擊碎。
據一名司機介紹,事發頭天晚上9點多,他把大巴車停在路邊,次日他來開車時,沒想到卻遭遇了這事,耽誤事不說,損失也比較嚴重。上述人員表示,從散落的碎玻璃當中撿到多枚鋼珠,據他分析,可能是有人故意用鋼珠擊破車窗玻璃所致。
采訪中,有車主透露,僅車窗玻璃被鋼珠擊破,車里物品并未丟失,還好車輛買的有保險,要不然損失會更大。也有車主表示,幸好沒有人受傷,否則后果不堪設想。也不知道什么人干的,出于何種目的,希望民警早日抓到嫌疑人。
“估計是夜間或凌晨發生的事。”據一名環衛工介紹,5月7日凌晨4點多,他在附近打掃衛生時,就已經發現了很多輛車玻璃破損,隨后陸續有車主趕到現場報警。不過也有市民表示,受損的部分車輛停放在路邊,隨意占道,也實屬不該。
據了解,受損車輛有10余輛,目前,警方已經介入調查。
調查|鋼珠網上可輕易購買到
據了解,肇事鋼珠可能來自鋼珠槍或彈弓,具體是哪一種還不好確定。
5月7日,記者走訪了鄭州一些批發市場,其中部分商家銷售鋼珠,規格從幾毫米至數十毫米,價格也各不相同,也有塑料的銀色圓珠,一名商店負責人表示,這都是玩具。
記者在網上輸入“鋼珠”“彈弓”等關鍵詞,可顯示出多個銷售鋼珠的鏈接,打開某網站,里面有廣東、山東、江蘇等不同地域的經銷商,均銷售有不銹鋼彈珠。“一個月僅彈弓用的彈珠就能銷售八到十噸。”一名廣東商家向記者介紹,打彈弓的彈珠分為鐵的和鋼的兩種,直徑不同,拿8毫米的來說,鐵的一包100個2元,而不銹鋼的要1角錢一個。網上銷售的彈弓售價為200多元至600多元。
此外,關于鋼珠槍的來源,據知情人介紹,在一些QQ群也有售賣,都是熟人介紹的,一般不會銷售給陌生人。昨日,記者添加了多個槍迷俱樂部、槍迷愛好者等QQ群,但截至記者發稿,均未通過管理員的驗證。
記者了解到,我國《槍支管理法》規定,本法所稱槍支,是指以火藥或者壓縮氣體等為動力,利用管狀器具發射金屬彈丸或者其他物質,足以致人傷亡或者喪失知覺的各種槍支。鋼珠槍屬于《槍支管理法》界定的槍支范圍,如果沒有合法手續而持有,就觸犯了刑法。
據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民警介紹,具體到本次事件,不管肇事者是用什么工具造成后果的,都會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說法|肇事者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那么,肇事者將面臨何種處罰?對此,河南舒展律師事務所黃銳律師在受訪時稱,本案中,肇事者為追求刺激或發泄情緒等原因,使用彈弓或者其他工具向多輛汽車發射鋼珠,導致10余輛汽車玻璃損壞,屬于肆意挑釁、任意毀壞公私財物的行為,嚴重破壞了社會秩序,涉嫌尋釁滋事罪,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不過也有律師認為,如果是受損的車輛侵占了公共道路,讓肇事者感到出行不便,事出有因的話,那么肇事者的行為有可能涉嫌故意毀壞公私財物。而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造成的損失價值300元以上,將面臨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將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判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呂高見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