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3月10日訊一男子為籌毒資,潛入同村熟人家盜竊,被失主發現后,還贓時還缺斤短兩,失主憤而報警。
27歲的陳某曾因犯搶奪罪、盜竊罪被判刑,出獄后還染上毒癮。為籌毒資,陳某重操舊業。1月12日下午,陳某在村里尋找作案目標,途經黃某家門口時,發現黃某家大門未上鎖,就推門而入。陳某發現屋里沒人,就潛入二樓黃某的臥室,在臥室里找到現金9600元。得手后,陳某下樓要逃離現場,不料被喝酒回來的黃某遇見。
見狀,陳某佯裝來找黃某,并約下次再聊,后裝作若無其事地離開。 黃某到臥室后發現財物被盜,于是就打電話問陳某。陳某承認是自己偷了他的財物,并拿了9100元還給黃某。黃某回家后,其妻子告訴他現金9600元被偷,黃某覺得陳某在耍自己,便報警。1月14日,陳某被漳浦警方抓獲。
3月8日,漳浦縣檢察院以涉嫌盜竊將陳某批準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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