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事故后逃逸,駕駛員在返回現場的途中,倒地的傷者已經再次遭到他車碾壓,前后二次碾壓最終導致了行人死亡。近日,城廂區法院受理了死者家屬的起訴。
2016年12月,黃某駕駛輕型自卸貨車行駛至城廂區華亭路段時,碰撞行人陳某致其倒地。事故發生后,黃某駕車逃離現場,而后出于畏懼心理,黃某選擇返回現場,誰料在其返回現場的途中,倒地的陳某不幸的又遭到王某駕駛的小型客車碾壓。時值深夜,王某并未意識自己撞到人且未下車查看情況,而是駕車離開了現場。由于黃某和王某的二次碰撞最終造成了陳某因顱腦損傷致死。近日,城廂區法院經辦法官釋法析理,努力促調,最終以被告二人賠償45萬元調解結案。(王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