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你們的調解和幫助,總算是拿到新的平板電腦了。”9月17日,遠在寧波的消費者吳先生通過電話向福安市城南工商所執法人員表達了謝意。
原來,今年8月27日,吳先生通過微店向福安市某技術有限公司購買了一臺價值1200元的平板電腦,收貨時發現竟是用過的二手貨,經過與商家溝通,達成換貨協議。9月11日,吳先生第二次收到平板電腦,沒想到還是原來那臺二手貨。為此,吳先生很郁悶,也很氣憤,便聯系商家要求退貨。但是,商家只同意換貨,雙方因此發生爭執。
無奈之下,吳先生撥打了12315電話。福安市城南工商所執法人員接到投訴后,立即找到該公司調查核實。經查,因吳先生的單子是急單,但對應的型號又缺貨,接單員不想失去這單生意,剛巧自己前不久購買了同款的平板電腦,便將自己的電腦寄過去。原本想著等吳先生發現問題時,剛好公司新進的電腦也到了就可以及時換貨。沒想到進貨物流出現延誤,才導致投訴的一幕出現。執法人員對該公司負責人及接單員進行了批評教育。9月14日,執法人員組織雙方進行電話調解,商家表示在一周內更換一部新的平板電腦。(王旺聲 曾祖強 郭妃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