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市民政局獲悉,即日起,除辦理涉臺和哈薩克斯坦、芬蘭等9個國家的公證事項外,全市婚姻登記機關將不再為任何部門和個人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如相關部門根據法律法規依據、需要了解核對當事人婚姻登記情況的,可以通過開放信息核對端口等多種方式,在部門間直接完成信息核對工作。
今年9月,在蕉城工作的陳小姐準備在市區買房,售樓小姐讓單身的她到民政部門開具一張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才能辦理相關手續。戶籍在周寧的陳小姐只能請假回周寧開具,來回奔波。而需要用到此類證明的還不止房屋買賣。
記者從市民政局社會事務科了解到,(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是為了證明當事人在某個時間截點在民政部門有(無)婚姻登記的書面證明。此前,市民因辦理戶口遷移、貸款、計生等手續時,相關部門要求提交該婚姻登記證明。據介紹,我市全市各婚姻登記機關一年開具的(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就達十萬件之多,其中,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占大多數。
據介紹,為方便群眾辦事創業,經與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銀監會協商,民政部決定不再開具此類證明。我市日前轉發民政部關于進一步規范(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相關工作的通知。今后市民不需再為出具此類證明往返奔波。
該通知規定,除辦理涉臺和哈薩克斯坦、芬蘭、奧地利、荷蘭、德國、阿根廷、烏拉圭、墨西哥和波蘭等9個國家的公證事項外,民政部門不再向任何部門和個人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辦事部門非要‘單身證明’的話,怎么辦?”據相關人員介紹,根據民政部的通知,相關部門根據法律法規依據、需要了解核對當事人婚姻登記情況的,可以通過開放信息核對端口、公函往來等多種方式,在部門間直接完成信息核對工作,不需要辦事市民在婚姻登記信息使用部門和民政部門之間往返奔波,這是為了切實減輕市民辦事的負擔。(記者 孫麗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