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省長趙龍主持召開省政府常務會議,聽取《學習貫徹〈民營經濟促進法〉》法治專題講座,研究修訂《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限額標準》等工作。
會議邀請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劉銳作專題輔導報告,以視頻形式開至各設區市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劉銳對《民營經濟促進法》出臺的時代背景、基本框架、重大意義等,進行了深刻系統的闡述,并結合我省實際對推進貫徹落實提出建議。
趙龍在聽取講座后指出,5月20日施行的《民營經濟促進法》是我國首部專門關于民營經濟發展的基礎性法律,充分彰顯了黨和國家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鮮明立場和堅定決心,為民營經濟持續健康高質量發展提供了堅實法治保障。全省各級政府各部門要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經濟思想,全面落實《民營經濟促進法》,堅持“兩個毫不動搖”,持續清理廢除顯失公平的壁壘障礙,全力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一流營商環境,以實際行動和成效堅定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要全力促進民營經濟創新發展,深入實施新時代民營經濟強省戰略,鼓勵、支持、引導民營企業堅守主業、做強實業,在推動科技創新、培育新質生產力、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中發揮更大作用。要全力維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更新服務理念,加強常態化溝通聯系,持續落實服務企業“四通四到”機制,切實為企業紓困解難,讓民營企業近悅遠來、茁壯成長。
會議強調,要認真執行新修訂的《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限額標準》,堅持厲行節約,嚴肅財經紀律,依法依規開展政府采購活動,強化采購工作全流程、各環節的監督管理,確保財政資金在陽光下運行。(福建日報記者 林宇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