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委)發布2023年第10號國家標準公告,《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生鮮食用農產品》(GB 43284-2023)強制性國家標準發布。該標準由農業農村部組織起草,將于2024年4月1日起實施。
該標準明確了蔬菜(含食用菌)、水果、畜禽肉、水產品和蛋等五大類生鮮食用農產品是否過度包裝的技術指標和判定方法。主要技術指標包括三方面:
一是針對不同類別和不同銷售包裝重量的生鮮食用農產品設置了10%—25%包裝空隙率上限。
二是規定蔬菜(包含食用菌)和蛋不超過3層包裝,水果、畜禽肉、水產品不超過4層包裝。
三是明確生鮮食用農產品包裝成本與銷售價格的比率不超過20%,對銷售價格在100元以上的草莓、櫻桃、楊梅、枇杷、畜禽肉、水產品和蛋加嚴至不超過15%。
此次新國標對于生鮮的包裝空隙率做出了十分具體的要求。比如蔬菜(含食用菌),總質量小于等于1千克的,包裝空隙率應不超過25%,總質量大于1千克的,包裝空隙率應不超過20%。水果總質量小于等于1千克的,包裝空隙率應不超過20%,總質量大于1千克小于等于3千克的,包裝空隙率應不超過15%,總質量大于3千克的,包裝空隙率應不超過10%。
那么,對于普通消費者而言,如何對于過度包裝有一個基本的辨別呢?市場監管總局建議廣大消費者:
一看??匆幌虏馁|的豪華程度,生鮮食用農產品的包裝不應使用貴金屬、紅木等貴重材料。
二數。數一下包裝層數,蔬菜(包含食用菌)和蛋不超過3層,水果、畜禽肉、水產品不超過4層。
三計算。測算一下包裝體積,實際包裝體積是否小于商品質量允許的最大包裝體積(如0.5kg草莓允許的最大包裝體積為5.6L)。
四問。問一下包裝成本,100元以上的草莓、櫻桃、楊梅、枇杷、畜禽肉、水產品和蛋不超過15%。
為避免對農業生產經營活動造成不必要的影響或產生新的資源浪費,該標準設置了6個月的實施過渡期,并規定“實施之日前生產或進口的生鮮食用農產品可銷售至保質期結束”。實施后,生產經營主體應按照該標準要求,對生鮮食用農產品銷售包裝進行合規性設計。
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委)、農業農村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全面推進標準宣貫實施,開展監管執法,引導生鮮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盡快開展對標達標自評、合理選用包材、規范包裝設計。同時,倡導消費者自覺踐行綠色消費理念,不選購過度包裝的生鮮食用農產品。
瀟湘晨報記者 李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