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東城區發改委發布行政處罰決定書, 綾致時裝(天津)有限公司北京東方廣場銷售部因在銷售商品時存在不標明價格的違法行為,被罰1000元。
北京市東城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第304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綾致時裝(天津)有限公司北京東方廣場第二銷售部于2017年11月15日在北京市東城區東長安街1號東方廣場東方新天地商場地鐵層BB63號經營時,違反了《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第8號令)第九條的規定,銷售羽絨服1款、外套1款、毛衣1款不標明價格。
12月18日,東城區發改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十二條、《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十三條第(一)項、《規范價格行政處罰權的若干規定》第七條第(二)項及第十二條第(四)項的規定,決定對綾致時裝(天津)有限公司北京東方廣場銷售部作出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
據了解,綾致時裝旗下擁有ONLY、Vero Moda、Selected、和Jack Jones四個品牌,而位于東方廣場東方新天地商場地鐵層BB63號的店鋪為該公司ONLY品牌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