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日前印發《關于加強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資本金管理的通知》,就加強投資項目資本金管理工作提出四個方面政策措施。
一是進一步完善投資項目資本金制度。
二是適當調整基礎設施項目最低資本金比例。包括:港口、沿海及內河航運項目,項目最低資本金比例由25%調整為20%;機場項目最低資本金比例維持25%不變,其他基礎設施項目維持20%不變。其中,公路(含政府收費公路)、鐵路、城建、物流、生態環保、社會民生等領域的補短板基礎設施項目,在投資回報機制明確、收益可靠、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可以適當降低項目最低資本金比例,但下調不得超過5個百分點。
國家發展改革委投資研究所體制政策室主任吳亞平認為,《通知》所提出的這兩個方面政策措施很有針對性。從宏觀層面看,適度下調和允許下浮部分行業領域項目資本金比例,可以降低項目資本金籌集難度,有助于穩投資、穩增長。下調和下浮部分項目資本金比例,“實際上也是把投資、融資決策自主權更多地交給市場主體,從而推進基礎設施領域的市場化改革。”
三是鼓勵依法依規籌措重大投資項目資本金。即對基礎設施領域和國家鼓勵發展的行業,鼓勵項目法人和項目投資方通過發行權益型、股權類金融工具,籌措不超過50%比例的項目資本金。地方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可統籌使用本級預算資金、上級補助資金等各類財政資金籌集項目資本金,可按有關規定將政府專項債券作為符合條件的重大項目資本金。
吳亞平認為:“允許發行權益型、股權類金融工具,主要包括永續債和REITS等,有助于擴大項目資本金來源,也倒逼資產管理機構開展真正的股權投資。”
四是嚴格規范管理,加強風險防范。具體包括:項目借貸資金和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股東借款、“名股實債”等資金,不得作為投資項目資本金;籌措投資項目資本金,不得違規增加地方政府隱性債務,不得違反國家關于國有企業資產負債率相關要求;不得拖欠工程款;金融機構在認定投資項目資本金時,應嚴格區分投資項目與項目投資方,對資本金的真實性、合規性和投資收益、貸款風險進行全面審查。
吳亞平表示,審慎處理穩投資和防風險的關系,在適度擴大有效投資和加強基礎設施領域補短板的同時,有效防范風險特別是新增隱性債務,這一要點也必須做到。(作者:于祥明)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回到顶部
电话:0595-28985153 传真:0595-22567376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南路536号五楼 站长统计
CopyRight ©2019 闽南网由福建日报社(集团)主管 版权所有 闽ICP备1020650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90010
闽南网拥有闽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闽南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