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在多個場合強調了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正所謂“世間事,做于細,成于嚴”,“從嚴治黨”歷來是黨始終堅持的一大優良傳統,也是黨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保障。 “全面從嚴治黨”是對十八大以來“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要求的延伸,體現了新形勢下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的必然要求。
但從實踐來看,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黨建主業失之于輕。
管黨治黨是黨組織書記的主業。當前,基層黨組織書記抓黨建工作不同程度存在“虛”、“空”、“飄”問題,有的認為抓黨建比較虛,不容易出顯績;有的認為抓業務是‘硬指標’,抓黨建是‘軟任務’,抓黨建會影響業務工作,要黨務給業務“讓路”;有的認為黨建工作‘說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甚至一次黨建會都不召開。正所謂“皮之不存,毛將焉附”,黨建工作抓偏、抓輕、甚至不抓,黨心散了,人心傷了,就會影響黨組織生產力、凝聚力、戰斗力,最終蒙受巨大損失。
落實責任失之于軟。
抓黨建必須抓責任制,不落實責任,不追究責任,從嚴治黨是做不到的。當前,不少黨建考核仍存在“吃大鍋飯”、“干好干壞一個樣”現象,加之黨建工作“又苦又累、經費短缺、難出政績”,相當部分的干部不愿從事黨務工作,導致基層黨組織書記只掛帥不出征,當“二傳手”、“甩手掌柜”,對黨建工作謀劃少、抓得少、露面少,因此,要堅持把抓黨建作為考核干部的硬杠杠,促使黨組織書記種好自己的“責任田”。
從嚴治黨失之于寬。
全面從嚴管黨治黨不僅是黨中央的責任,黨的各級組織都必須貫徹從嚴治黨要求。有的領導干部對“數據”十分敏感,滿腦子“跨越式”、言必稱“增長率”,有的只管部門工作,只求部門利益最大化,對掛鉤縣市或掛鉤鄉鎮的黨建工作不聞不問、漠不關心。要把從嚴治黨責任落實好,就必須堅持黨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謀劃、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把每條戰線、每個領域、每個環節的黨建工作抓具體、抓深入,堅決防止“一手硬、一手軟”。
言必信,諾必踐,行必果。從嚴治黨,既要見行動,更要見成效。只有把握從嚴治黨規律,不斷解決好從嚴治黨面臨的新課題,切實提高管黨治黨的能力和水平,落實從嚴治黨責任才不至于成為一句空話。筆者認為,可以從三個方面入手。
任用干部看黨建。
實踐表明,黨組織主要負責人的思想素質、業務水平和責任意識,直接關系到黨建工作水平。選人用人是黨委的重要職責,要堅持“賽場選馬、戰場點將”的選人用人導向,將抓黨建工作情況與干部的提拔任用和考核等硬指標掛鉤,盡可能做到考核干部考黨建,任用干部看黨建,進一步落實“黨委書記要把抓黨建作為最大政績”的要求,切實做到述職述黨建、評議評黨建、考核考黨建、任用干部看黨建,真正把導向立起來。只有這樣,才能讓廣大干部明白,干部不是跑來的,而是干出來的,要有實實在在的業績,要被群眾認可。
黨建責任重追究。
建立健全黨建工作責任制,是加強黨的建設的重要舉措,強化黨建工作的責任意識是落實黨建責任制和要求的基礎。要通過建立健全述職考評和黨建工作問責機制,全面推行黨建工作“項目化”,實現責任落實精確化;要探索建立黨建工作的倒逼機制,用好黨建考核“指揮棒”,加大黨建工作權重,倒逼黨委書記增強抓黨建工作的責任感與自覺性。只有真正抓住落實黨建責任這個關鍵,拽緊責任追究這個“牛鼻子”,牢固樹立“抓好黨建是本職、不抓黨建是失職、抓不好黨建是不稱職”的意識,才能起到了四兩撥千斤的作用。
組織部門抓主業。
組織部門作為管黨治黨的重要職能部門,抓黨建義不容辭、責無旁貸,應抓住主線、聚焦主業,突出主業,不搞面面俱到。 要把抓黨建作為首要職責,始終將抓黨建這個首要的政治責任記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要把抓黨建作為工作的重中之重,把從嚴管黨治黨的最新要求貫穿組織工作始終,自始至終為黨的政治路線服務。要把抓黨建作為看家本領, 做到會抓黨建、善抓黨建、敢抓黨建,全力推進組織工作在新常態下實現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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