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12日,重慶警方從北京將李莊押回重慶,李莊于12月13日被刑事拘留,12月14日被逮捕。其所涉嫌的罪名是“辯護人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
2009年12月13日,《中國青年報》、中央電視臺等多家新聞媒體開始大篇幅披露李莊案情,并公布李莊所謂的短信“錢多、人傻、夠黑、速來。
2009年12月17日,該案件被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12月18日,該案件被檢察院起訴到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法院。
2009年12月20日,著名刑事辯護律師高子程、陳有西接受李莊家屬委托,為李莊進行辯護。
2009年12月28日,高子程提出為龔剛模進行傷痕鑒定,以確定其是否有外傷。12月29日,法醫鑒定出爐,經鑒定龔剛模手部沒有傷痕。
2009年12月30日上午9點到12月31日凌晨1點,在長達16個小時的庭審后,李莊案件一審休庭。
2010年1月8日,李莊被一審宣判有期徒刑2年6個月。李莊不服,提出上訴,堅稱自己無罪。
2010年1月15日,李莊的辯護人再次到看守所會見他,他依舊表示自己無罪。
2010年2月3日,李莊案件二審開庭,李莊當庭認罪。
2010年2月9日,李莊終審被改判有期徒刑1年6個月。(資料和回放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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