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莊一度情緒激動
N華龍網 綜合
華龍網訊 昨日上午9:30,李莊漏罪案在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法院第一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李莊此次被起訴的罪名是妨害作證罪。100多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律師協會成員等社會各界群眾及來自全國各地的數十家媒體的記者參與旁聽,其中,李莊的4名親屬也獲準旁聽庭審。北京首信律師事務所律師楊學林、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律師斯偉江接受李莊家屬的委托出庭為李莊辯護。昨日21點02分,控辯雙方表示證據舉示完畢。法庭宣布休庭,今日上午9點半將再次開庭審理。
現場
李莊對管轄權提出異議 審判長當庭駁回
據公訴機關指控,2008年6月26日,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檢察院以孟英犯挪用資金罪向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指控孟英在擔任上海金湯城沐浴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間,將徐麗軍交給金湯城公司的人民幣100萬元投資款中的50萬元存入自己的銀行賬戶,用于歸還個人貸款李莊擔任孟英的一審辯護人。為幫助孟英開脫罪責2008年7月,李莊以幫助證人徐麗軍索回在金湯城 司投公資款為名,引誘、教 徐麗軍唆違背客觀事實改變證言,將其在金湯城公司投資款改變為自己提供給孟英的個人借款。2008年7月30日,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孟英挪用資金案,法院根據李莊的申請通知徐麗軍出庭作證。徐麗軍按照李莊的授意向法庭進行了虛假陳述。。 公訴機關認為,李莊在履行刑事辯護職責中,為幫助他,人開脫罪責,引誘證人違背事實改變證言,其行為干擾了孟英挪用資金案審理工作的正常進行,應當以辯護人妨害作證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開庭不久,李莊對管轄權提出異議,審判長當庭予以駁回。據悉,此前法院對辯護人提出的管轄異議申請,已予以書面答復。
庭審正式開始,在檢察機關宣讀完起訴書后,李莊的兩名辯護律師立即舉手表示,要求啟動非法證據排除程序。檢方表示,庭審還未進入舉證階段,檢方還未當庭出示任何一份證據。辯護律師提出的要求不合理。法庭合議后,駁回了辯護律師的要求。
焦點1
是投資還是個人借款?
徐麗軍那100萬元人民幣究竟是投資還是個人借款,成為法庭辯論焦點?!拔艺J為‘引誘’是指引導、循循善誘?!蓖彫F場,當檢方向李莊提問,他在庭上承認的事實,是否就是引誘證人改變證言時,李莊表示,他所謂的引誘,是指引導、“循循善誘”。他同時承認多次向徐麗軍解釋投資和借款的區別。
辯護人要求李莊嚴肅地對自己的“引誘”行為定義:“你的引誘是否教唆,不要按字典上的定義,要按一般人的理解來定義?!崩钋f沒有正面回答。
李莊還進行了較長時間的陳述,發言中多次提到證人徐麗軍吸毒、生活糜爛等。公訴人提醒他,根據法庭紀律,發言不能侮辱證人。李莊立即承認錯誤,“我道歉?!?/FONT>
庭審中,公訴方出示的多份證據,其中徐麗軍、蘇文龍、王遼等人證言,反復證明李莊在孟英案中多次教唆徐麗軍更改證言,將投資款項說成借款。李莊情緒很激動,突然站起來,大吼了一句:“全是胡說八道!”短暫的激動之后,李莊很快平復下來,坐下繼續發言。
焦點2
多位證人不愿出庭作證?
針對辯方提出的證人出庭作證問題,合議庭作出說明:受案后,根據控辯雙方申請,向所有證人都送達了出庭通知書。除個別被告人因特殊原因無法送達外,證人朱立巖處于羈押狀態無法出庭,徐麗軍、楊盛梅、蘇文龍、王遼等其余證人均不愿出庭作證。
而證人資格問題,辯護人認為徐麗軍及其母親、兒子有利害關系,不具有法律效力。公訴方認為,法律規定,知道案件真實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只要符合證人的年齡、認知能力等基本條件,就是具備法律效力的。而辯方片面強調有兩個證人跟徐麗軍是親屬關系,但這組證據中,還有王遼等其他與徐麗軍沒有利害關系的證人證言與上述證詞相互印證。
焦點3
證據目錄中所列證據不全?
辯方律師提出,證據目錄中所列證據有一部分并沒看到,手中擁有的證據存在缺失。公訴人對此進行答辯,根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規定,證據分為在案證據和定罪證據。
證據目錄只是反映在案證據的情況,在庭審當中需要出示的證據為主要證據,這兩個是不同的概念。公訴機關的在案證據,在審查起訴階段以及向法庭開庭之前,允許辯護人全部查閱復制。這期間時間較長,足夠辯護人仔細查閱,而辯護人在此階段未向檢察機關提出。庭審當中使用的全部證據,就是本案的主要證據,律師已全部掌握,也就是說,并不存在證據缺失。
背景
李莊其人
現年48歲的李莊系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在重慶龔剛?!吧婧凇卑溉ツ?1月被提起公訴后,李莊擔任了龔的辯護律師。2009年12月12日,受龔剛模的檢舉揭發,李莊因涉嫌辯護人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在北京被公安機關抓獲。
2009年12月12日,李莊以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被提起公訴,一審被判兩年零六個月,二審李莊當庭認罪,被減刑一年,李莊后自稱認罪是迫不得已。
2011年4月2日,因漏罪再次被起訴。在李莊即將刑滿釋放,之際,江北檢察院再次就李莊漏罪提起訴訟,此次被起訴的罪名是妨害作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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