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是世界上社會治安最好的國家之一
記者: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兩個《決定》頒布20年來,我國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取得了哪些經驗和成效?
陳冀平: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是上世紀80年代初中央提出來的,她隨著改革開放的發展而發展,她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其總的目標和根本任務是維護黨的執政地位,維護國家安全,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確保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和諧和經濟發展。1991年,黨中央、國務院根據當時的社會治安形勢,在總結經驗基礎上,及時作出了《關于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決定》,全國人大常委會隨后也作出了《關于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決定》,明確提出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主要任務和工作措施,奠定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政策和法律基礎。20年來,特別是近幾年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堅持以人為本、服務為先,堅持統一領導、協調聯動,堅持專群結合、依靠群眾,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堅持重心下移、固本強基,堅持與時俱進、改革創新,以開展平安建設為載體,以解決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突出問題為重點,全面推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工作,確保了社會治安秩序持續好轉,刑事案件高發勢頭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眾安全感穩步提升,為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為全面深入推進小康社會建設、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創造了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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