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沅陵縣縣長、縣委書記再到懷化市副市長,李自成被指控在任職期間,多次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建設、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或相關單位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共計470.15萬元,其間其女兒李文楚也成了他斂財的“幫手”。經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指定,4月19日,益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李自成(副廳級)和另一被告人李文楚犯受賄罪一案。
懷化市原副市長李自成受賄案開庭,被控受賄470余萬。益陽中院供圖
據檢察機關指控,李自成利用2006年3月至2008年12月擔任湖南省沅陵縣縣長、縣委書記,2008年12月至2013年1月擔任湖南省溆浦縣委書記,2013年1月至3月擔任懷化市副市長、溆浦縣委書記,2013年3月至2015年春節擔任湖南省懷化市副市長的職務便利,在沅陵縣和溆浦縣工程建設、土地出讓、企業經營等方面為相關單位或者個人謀取利益。
其間,李自成單獨或伙同另一被告人,也就是他的女兒李文楚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470.15萬元,數額特別巨大。被告人李自成、李文楚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據悉,在擔任懷化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2年之后,去年5月22日,據湖南省紀委消息,李自成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同年12月,經湖南省紀委立案審查并報經省委常委會議批準,決定對李自成嚴重違紀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今年3月8日,李自成涉嫌受賄罪一案,經湖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益陽市人民檢察院向益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由于案情重大復雜,法庭將依法擇期宣判。
回顧
懺悔書中提及家人
3月18日,省紀委三湘風紀網發布了李自成的懺悔書。
懺悔書稱,“沒下縣里工作前,我曾經因收受紅包禮金被市紀委查處,但好了傷疤忘了痛,沒有深刻吸取教訓。”
李自成在懺悔書中寫道,“在擔任縣長、縣委書記之后,隨著權力增大,地位提高,我逐漸開始放松、放任自己。從收受土特產、到煙酒、到紅包禮金、到受賄,膽子越來越大,次數越來越頻繁,利欲熏心、變本加厲。‘心中有黨、心中有民、心中有責、心中有戒’,這‘四有’自己都沒做到。根本原因,是我的思想上出了問題,在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上出了問題,最終走上違法違紀的邪路。”
“96歲的老父親知道我被關起來了還能活多久?2歲多的小外孫,我在接受紀律審查的前一天,還在陪他玩耍,現在怎么辦?83歲的岳母腿腳不便,失去了依靠怎么辦?特別是女兒和妻子,這樣的打擊能否經得起?這一切,都是我的錯,我的罪。”李自成寫道,“接受調查以來,我深刻認識錯誤,解剖思想、深刻反省、自首、主動交待。我還要繼續認真回憶、坦白交待,堅定相信組織、依靠組織是自己唯一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