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閩南網訊 23日,廣東省工作組專項小組對烏坎村原村兩委干部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的調查處理情況,分別向烏坎村黨總支和村委會干部,以及村全體黨員和村民代表共200余人進行了通報。通報稱,自去年12月19日以來,專項工作小組經過近三個月的調查,已查實烏坎村原村兩委干部主要涉及非法轉讓土地、利用職務侵占村集體財產、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違反廉潔自律收受紅包、違規購買小汽車、違規操作村民委員會選舉等違紀問題。
調查還發現:陸豐市交通局挪用國債資金;陸豐市國土資源局東海國土資源所、土地交易中心有關人員違規辦理土地轉讓手續,并收受賄賂;陸豐市社保局、東海鎮部分干部違規幫助薛昌等7名村干部購買社會保險,并從中收受賄賂;陸豐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個別人員收受好處費等問題。
據悉,近日,陸豐市紀委監察局已對原村兩委8名村干部追究了黨紀責任,對1名村干部進行了誡勉談話。其中,對原村支部書記薛昌予以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18.92萬元;對村委會原主任陳舜意予以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8.6萬元;對原村黨支部委員、村委會出納鄒釵予以留黨察看一年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12.86萬元;其他5名原村兩委干部也分別給予了相應的黨紀處分,收繳違紀所得39.61萬元。
同時,汕尾市、陸豐市紀委監察局還分別對陸豐市、東海鎮及基層站、所共12名干部給予了黨政紀處分,其中縣處級干部1人,科級干部2人;另有2人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目前,有關部門已組織調查組對原村委會涉及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等問題繼續進行調查,如進一步發現薛昌、陳舜意等人有違法行為,將與上述涉嫌違法的問題一并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據了解,省工作小組已收繳上述人員違紀款共計106.77萬元。其中,按規定擬退回烏坎村46.3萬元,退回烏坎港公司3萬元,上繳國家財政57.4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