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做好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平臺信息錄入。該平臺是由檢察院負責管理,進一步加強整頓、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中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建立健全行政執法機關與檢察機關的協作配合的專業系統。
二是做好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信息錄入。及時將涉企的行政處罰信息實時錄入到該系統。
三是做好福建省綜治誠信信息系統信息錄入。按照文件要求,對已辦結的違法建設案件或已辦結的行政處罰金額在壹萬元(含)以上的案件進行錄入歸集。
四是做好泉州公共信用信息平臺信息錄入。及時向社會公開每一起行政處罰信息。
五是做好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信用信息公示。根據《福建省行政執法條例》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將行政處罰和行政許可等執法事項的執法依據、執法權限、執法程序、執法結果、監督方式等有關行政執法信息及時通過本部門門戶網站向社會依法公開。(南安市城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