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龍巖市永定區加大元宵節期間煙花爆竹市場檢查力度,對3名無證銷售煙花爆竹者,實施拘留。
該區安監、公安聯合執法中,發現城區環城路中心市場附近夢林香紙行、全家福香燭行、萬事順香燭行等三個店鋪非法銷售煙花爆竹違法行為,存在安全隱患,當場扣押煙花2箱、地雷炮12粒、鞭炮37串、財神炮1085個。當日下午,違法嫌疑人闕X蘭(女,46歲,永定區鳳城街道人)、阮X春(女,45歲,永定區湖雷鎮人)、謝X仁(男,51歲,永定區鳳城街道人)等三人分別被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闕X蘭、阮X春二人對自己無證銷售煙花爆竹而受到處罰無異議,但是謝X仁卻辯稱自己在城區永岐路經營了一家有證煙花爆竹店,在環城路店里售賣的煙花爆竹為合法進貨,不應視為無證經營,不應受到處罰。經查,謝X仁所說屬實,然而按法律規定,經營的地點非《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所載明的地址即視為無證經營,銷售行為即為非法買賣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