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色閩西網22日訊(紅色閩西網記者 戴敏)22日,福建省紀檢監察網站發布,日前,龍巖市市紀委通報5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
1、永定區岐嶺鄉外坑村黨支部原書記張高奕截留私分補助款、套取私分村集體資金問題。2014年,張高奕伙同時任村委會主任張功凎(中共預備黨員)將該村12戶村民的危房改造補助款中的40100元進行私分;2012年、2014年,張高奕伙同張功凎通過虛列項目、虛列開支等方式,套取村集體資金164518元進行私分。2016年7月18日,永定區岐嶺鄉紀委給予張高奕開除黨籍處分,岐嶺鄉黨委給予張功凎取消預備黨員資格處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上杭縣白砂鎮洋乾村黨支部書記游寶培侵占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資金問題。2015年6月至7月期間,游寶培利用其擔任上杭縣白砂鎮洋乾村報賬員的職務便利,現金報支洋乾村新豐組26人2014年度森林生態效益補償金5026.32元,并將該項資金占為己有,未發放給農戶。2016年10月28日,上杭縣白砂鎮紀委給予游寶培黨內警告處分。
3、武平縣中堡鎮嶺頭村村干部截留低保資金問題。2011年至2015年,中堡鎮嶺頭村黨支部書記鄭彩文、村委會主任溫安清、原村委會主任溫喜章、原村委委員溫樹恩等4人截留低保資金79586元,并將其中64367.9元挪作其它村務開支。2016年7月23日,武平縣中堡鎮紀委分別給予鄭彩文、溫安清、溫喜章、溫樹恩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長汀縣涂坊鎮扁嶺村截留低保戶新農合資金問題。2013年12月和2015年1月,涂坊鎮扁嶺村村委會在收到涂坊鎮民政辦返還的兩筆低保戶繳交的新農合資金合計6830元后,將該項資金一直留存在村委會帳戶,直到2016年6月才將該兩筆資金發還給低保戶。2016年9月7日,長汀縣涂坊鎮紀委給予扁嶺村村委會主任張開利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5、漳平市桂林街道石板坑村黨支部書記李永清、村委會主任張鎮城虛報私分退宅還耕工程項目資金問題。2013年12月6日,李永清伙同張鎮城通過虛增工程造價的方式套取退宅還耕工程項目資金14450元,并將該筆資金重復報支2013年誤工補貼等相關費用進行私分。2015年12月18日,漳平市桂林街道紀工委分別給予李永清、張鎮城黨內嚴重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