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羅區一消費者吳女士來電投訴,稱其于去年一月份在某建材市場購買了價值兩萬元的實木地板,現在發現會鼓包,找店家協商,卻遲遲不肯處理。為此,希望工作人員幫忙調解。
根據《消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接訴后,工作人員立即電話聯系雙方當事人進行電話調解。經調解,該商家承諾換個師傅上門維修。幾天后,工作人員再次聯系消費者吳女士,吳女士稱師傅已上門維修,并已處理好。消費者表示滿意,調解成功。
為此,新羅區消委會提醒廣大消費者購買木地板時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盡量購買自己熟悉的、口碑好的品牌。二是仔細檢查木地板表面質量??茨镜匕宓钠崮な欠窬鶆?、平整,有無氣泡,漏漆以及是否有開裂、腐朽、菌變等缺陷。三是看售后服務是否周到。消費者在購買木地板時應辦理完整的購買手續,在發票上注明樹種、等級及安裝由誰負責等問題,以便日后發生質量糾紛可提供依據。(郭楠 楊秋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