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龍巖市客家文化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獲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批準,該條例的通過標志著我市客家文化保護法治化、規范化水平邁上新臺階。
《條例》對我市客家文化規劃與保護、傳承與發展、交流與合作、監督與責任等作出明確規定,為客家文化保護構建起科學完善的法律保護體系;對擦亮我市“客家祖地”品牌、培養良好文化生態、傳承海內外客家人共同的文脈和鄉愁、打造全球客家文化高地具有長遠的歷史意義和積極的現實意義。
據介紹,我市是全國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區域整體性保護較早的市。早在2008年,我市就著手國家級客家文化生態保護區申報及創建工作,經過十年接續奮斗,2017年1月,客家文化(閩西)生態保護實驗區最終獲批為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2019年10月,省政府印發實施了《客家文化(閩西)生態保護區總體規劃》。2020年6月,市政府制定實施了《龍巖市客家文化(閩西)生態保護實驗區三年行動計劃》。
自設立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以來,我市堅持“人民的非遺 人民共享”工作理念,全市非遺代表性項目國家級新增2項、省級新增31項、市級新增198項,非遺代表性傳承人國家級新增1人、省級新增27人、市級新增135人。初步建立起一套科學化、規范化和法制化的客家文化生態保護體制機制,扎實推動我市優秀傳統客家文化煥發新的生機活力、綻放新的時代光彩。(融媒體記者 傅曉君 通訊員 張永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