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消息,央視近日對時下火熱的網絡直播進行了報道,在報道中,央視細數了網絡直播存在的數據造假、直播平臺友情贈送、直播平臺和網紅經紀公司相互合作以及直播平臺內容缺少監管四大問題。
央視盤點網絡直播四宗罪:數據造假、內容缺少監管
據央視報道,為了制造人氣、吸引用戶,虛構觀眾人數、送僵尸粉絲,在網絡直播平臺行業,數據造假幾乎是通行的做法。去年某平臺直播的一場電子競技中,直播下方的在線觀看數字甚至超過了13億。
主播花錢買粉絲是目前直播平臺數據造假存在的一大現象,為了突出自己,不少主播在某購物網站購買大量粉絲來增加觀看人數,據了解,主播花10塊錢就可以買1000個粉絲,而想要刷多少粉絲,網上的店家都能幫你辦到。
而為了用戶更加愿意參與互動和送禮物打賞,直播平臺想包裝推廣某個主播的時候,也會運用后臺數據,給主播“稍微加一點人氣”,從而給用戶造成心理暗示。
網絡直播的另一大問題是,直播平臺和網紅經紀公司相互合作,比如說,直播平臺花4000萬簽一個網紅,錢交給網紅經紀公司;網紅經紀公司再拿4000萬去直播平臺上給這個網紅買禮物打賞。這樣一來雙方其實都沒有花錢,但是數據卻都做得很漂亮。
除了數據造假之外,直播平臺的內容監管,也面臨著不少問題。今年4月,19家網絡直播平臺被文化部列入查處名單。隨后,文化部專門出臺文件,今后網絡直播將實行隨機抽查,表演者一旦上“黑名單”將被全國禁演。 近期,公安部也宣布,即日起在全國范圍內組織開展網絡直播平臺專項整治工作,涉嫌色情表演、聚眾賭博的網絡直播平臺,將成為專項整治重點。(雙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