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網絡表演管理,規范網絡文化市場秩序,文化部近日印發《關于加強網絡表演管理工作的通知》,對網絡文化經營單位利用信息網絡傳播現場文藝表演、網絡游戲等文化產品技法展示或解說的行為進行規范。
網絡表演經營單位要健全內容管理制度,配足內容審核人員,嚴格監督表演者表演行為,加強對用戶互動環節的管理。要嚴密技術監控措施,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完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確保能夠第一時間發現并處置違法違規內容。一經發現含有違法違規內容的網絡表演,要及時關閉表演頻道,停止網絡傳播,保存有關記錄,并立即向所在地省級文化行政部門或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報告。
通知要求,各地文化行政部門和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要立即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網絡表演經營單位開展一次調查摸底,全面掌握網絡表演經營單位情況。
在此基礎上,充分利用網絡文化市場執法協作機制,對網絡表演市場全面實施“雙隨機一公開”,定期開展隨機抽查,及時向社會公布查處結果。對投訴舉報較多的網絡表演經營單位,要加大隨機抽查頻次,重點監管。同時,將違法違規網絡表演經營單位和表演者列入黑名單或警示名單,予以信用約束和聯合懲戒。其中,被列入黑名單的表演者,將禁止其在一定時間內繼續從事網絡表演及其他營業性演出活動,真正實現“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今年以來,文化部組織開展集中排查和執法巡查,下發了第二十五批違法違規互聯網文化活動查處名單,依法對一批從事違法違規網絡表演的網絡直播平臺進行了處理。目前文化部正在組織地方各級文化行政部門和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對網絡表演企業進行集中排查。查處結果將于近期公布,同時還將公布第一批網絡表演者黑名單。下一步,文化部還將出臺專門的管理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