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司機“借口百出”過路行人點贊執法
19日,晉江交警首次啟用電子警察監控抓拍“車不讓人”交通違法行為,20日,晉江交警一中隊也在市區范圍內開展“斑馬線前機動車不禮讓行人”專項行動,一個多小時時間里,12輛車被罰。
現場:交警執法男子 被查后覺得丟臉
昨早8:38,迎賓路建設銀行路口(即永豐路路口),一名身穿白衣的女子正準備過馬路,一輛紅色的小車駛來,沒有減速。隨后,交警將小車攔了下來。司機陳女士表示,因為旁邊有車擋住了她的視線,她根本沒看到行人。
兩分鐘后,又有一輛銀色小車沒減速讓行,司機丁某在接受處罰時辯解,“我當時在看右邊有沒有車位,所有沒注意到行人。”
看見記者采訪,市民陳先生主動上前說,前幾天,他親眼看見,一名小學生過斑馬線時,一輛貨車停下來讓行,可旁邊一輛小車超車加速,差點撞倒小學生。“交警現場執法,真的非常棒!”陳先生邊說邊豎起大拇指。
10:38,在泉安路興盛路路口(長途汽車站加油站路口),一名20多歲的男子因開車沒有避讓行人被查,看到記者的鏡頭,他一下子跑到幾米外躲了起來。“在別的地方我都讓行了,不要把我的車牌登出來,好丟人!”
當天的采訪中,也有不少車輛能做到禮讓行人。 9:52,永豐路路口(長途汽車站),一名行動不便的老奶奶正緩慢地過斑馬線,這時,2輛小車先后停在斑馬線前讓行。隨后,現場交警上前,將老奶奶扶過馬路。
分析:1個多小時12輛車被罰 車不讓人有三種典型
在當天一個多小時的現場執法中,12輛不禮讓行人的車被處罰款100元、記3分。
交警大隊一中隊民警林建偉表示,在我們執勤過程中,車不讓人主要有三種情況。最典型的是車輛已經到達人行橫道路口,行人剛好就在車輛前方,司機會通過鳴笛,催趕行人。另外一種是,通過有人行橫道的十字路口時,碰到行人剛好就在你前面的一個車道,很多司機覺得行人離我有一定距離,也不讓行,其實這是不對的。還有一種是,車在人的后方車道,司機認為人已經走過去了,也不需要讓行了。事實上,為了防止行人突然掉頭,司機還是要停車讓行。
數據:永豐路口是重災區
記者從交警大隊獲悉,19日0:00~23:59,電子警察共抓拍69起“不禮讓行人”,其中,迎賓路建設銀行路口(即永豐路路口)是重災區,共抓拍39起;泉安路興盛路路口(長途汽車站加油站路口)抓拍16起,梅嶺路平山中學路口抓拍13起,福興路和平南路路口1起。
其中,迎賓路建設銀行路口(即永豐路路口)主要發生在二小上下學高峰期和上班高峰期。而梅嶺路平山中學路口也發生在平山中學上下學期間。
晉江市交警大隊秩序設施中隊中隊長蔡卓民介紹,這些高峰期主要集中在學生上下學時間和上下班期間,主要是因為一個“搶”字,因為接送孩子、趕著上下班,因搶時間而“搶”路。
林建偉表示,人車各行其道,人讓車、車讓人,這不僅是文明素質的體現,更是保障自身和他人生命財產安全的行為。在呼吁車讓人的同時,也希望市民在過斑馬線時,一定不要嬉鬧、看手機……要時刻注意路面情況,并勻速通過。(記者 朱艷 董嚴軍 通訊員 郭小梅 劉鎧 蔡長江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