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晉江市金融風險防范工作小組辦公室了解到,為加強金融風險防范,敦促全市企業誠信履行貸款人義務,維護良好的信用環境和金融生態環境,打造誠信體制,避免出現區域性和行業性金融風險,晉江市金融風險防范工作小組特制定《金融風險重點企業限制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并于即日起施行。
《措施》依法依規對金融風險重點企業提出了十二條限制措施,對金融風險重點企業直接關系人社會職務、出境申請、出行信息等進行從嚴審批、依法限制,停止受理其開辦的其他企業申報各級扶持政策。同時,《措施》對金融風險重點企業直接關系人及其直系血親的銀行賬戶及信用卡監控,并嚴格限制名下車管業務辦理和加強路面交通管控,對其名下土地、房產使用權轉移、變更登記及相關登記申請、房產轉讓備案及抵押備案申請等停止受理。
晉江市金融風險防范工作小組辦公室相關負責人介紹,所謂金融風險重點企業直接關系人,是指金融風險重點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及股東。(記者 柯雅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