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歧尚存
鄭振源、黃小虎都是竭力主張給小產權房“轉正”的專家,對于未來將會具體采取何種具體的措施來處理小產權房問題,兩人都有同樣的擔憂:目前土地重要管理部門與一些地方政府、專家學者,對《決定》中相關集體土地改革政策的理解并不一致,而集體土地改革政策對未來小產權房的命運至關重要。
全國政協常委、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厲以寧在公開場合多次表示,對農民在集體土地上建設的小產權房,應該分類對待,比如,有的農民在自己宅基地上建的房子,只要通過補繳稅費,就應該允許農民自由買賣。全國政協常委,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胡德平也認為應該為小產權房“轉正”。
胡德平在公開場合表示,有關部門把農村土地上開發建設的房屋稱為小產權房,其實就是“所有制歧視”?!稕Q定》明確提出,要“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并允許農民的土地經營權、農村住房財產權的抵押、擔保和轉讓之后,下一步對于農村的改革,要禁止的應只是違反政府規劃的,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建設的違法建筑,而不是針對所有的小產權房。
他認為,在《決定》頒布之后,那種認為房屋只能建在國有土地上才算合法,并繼續征收農民土地搞房地產的做法“今后恐怕行不通了”。
與厲以寧、胡德平等人的觀點不同,對小產權房持否定態度的官員和專家也不在少數。對于《決定》相關集體土地的改革,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辦公室主任陳錫文公開表示,只有屬于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如過去的鄉鎮企業用地,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才可以入市;農民對宅基地只有使用權,建在宅基地上的住房才是農民的私有財產,宅基地不允許自由買賣。
農業部和國土部官員也多次提到,對于大眾關注的農村宅基地,很多人誤讀了《決定》,實際上下一步政策還是禁止農村宅基地自自由買賣,“決不允許城里人到農村買地建房的所謂‘逆城鎮化’行為?!?/SPAN>
對于這些爭議,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教授陶然認為,這需要中央新近成立的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在相關部委與地方政府、專家學者之間進行溝通協調,統一認識之后,才能進一步推動相關議題的一系列深層次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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