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尾號8057讀者咨詢:1998年,我從親戚手中購買了一套住房,面積約40平方米,總價10.6萬元,當時雙方只是私下協議,并沒有辦理過戶手續,更沒有繳納相關稅費?,F在,我想把房產證過戶到自己名下,請問要繳納多少稅費?稅費的繳交標準,是按照當時成交價,還是當前市場價?
回復:由于種種原因,從朋友或親戚手中購房,但沒有及時辦理房產證過戶的情況,在實際生活中并不少見。就該讀者的情況,記者咨詢泉州市地稅部門了解到,購買二手房時,一般要繳納營業稅(普通住宅產權滿五年可免交)、個人所得稅、契稅等稅費。
其中對于買方來說,產權已滿五年的情況下,比例較高的稅費當屬契稅。工作人員介紹,凡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繳納契稅。具體而言,1997年10月1日前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尚未辦理產權證的,根據閩財農稅〔2008〕7號文相關規定,普通住宅按1.5%征收契稅,其他按3%征收契稅。1997年10月1日至1999年7月31日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尚未辦理產權證的,所有都按3%征收契稅。
需要說明的是,像這位讀者的情況,繳交標準應該按照目前的市場價格或評估價格來繳納稅費。也就是說,如果這套房屋當前市場價格或評估價為30萬元,就要繳納9000元的契稅。
手機尾號1022讀者咨詢:我要買一套二手房,面積145平方米,請問要繳納哪些稅費?聽說超過144平方米,就算是產權已滿五年,也要交營業稅,是否屬實?
回復:在二手房交易中,產權變更時要繳納的稅費有,契稅、個人所得稅、營業稅等,其中根據規定,個人所得稅由業主支付,其他契稅則由買家承擔。營業稅方面,根據現行規定,普通住宅產權滿五年的情況下,可以免交營業稅,未滿五年則需繳納5.5%的營業稅。
而該位讀者購買的房屋,面積已經超過普通住宅標準144平方米,因此根據國家有關營業稅政策規定,要繳納差額營業稅。南新房產市場部經理陳慷慨舉例稱,如果原業主購買該套房時的總價是100萬元,而該讀者購買該套房總價為120萬元,那么現在要繳納20萬元的差額營業稅,即20萬元乘以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