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試范圍
中國歷史、鄉土歷史、世界歷史。
五、內容和目標要求
(一)目標要求
歷史學科考試目標以知識為基礎,能力為重點,加強情感態度價值觀的滲透,注意過程方法的體現。知識能力由低到高的九個層次,較高層次的目標要求包含了較低層次的目標要求。具體如下:
1.再認重大的歷史事實、重要的歷史概念和歷史結論。
2.再現歷史的發展過程、階段特征。
3.閱讀材料最大限度地獲取有效信息,對簡單的問題有正確判斷和認識。
4.識讀簡單的圖、表、數據,把握歷史事件的主要特征及其內在聯系。
5.對歷史現象進行初步的歸納、概括和比較。
6.結合所學知識對歷史問題進行簡單說明、辨析。
7.初步運用史論結合、辯證等方式分析問題、解決問題。
8.初步運用所學知識評價歷史人物、歷史事件,并做出自己的判別和解釋。
9.初步具有歷史學習的方法、習慣、思維,并應用于學習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