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完善評價程序和辦法。
以全國中小學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為基礎,建立全省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平臺;有條件的市可以根據自身實際建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平臺,并與省的平臺對接。初中學校要為每位學生建立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客觀、真實和準確記錄學生日常行為和成長過程中的突出表現。
從2017年初中一年級新生入學開始,學校要指導學生及時做好寫實記錄,整理遴選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動和典型事實證明材料。檔案材料要突出重點,簡潔明了,便于高中階段學校在招生中使用。在每學期結束時,初中學校要將用于招生使用的活動記錄和事實材料進行審核、公示,并及時將公示后確認無異議的事實材料統一導入信息管理平臺。學生畢業時,學校要根據評價內容和標準,綜合學生各學期的各方面表現,分別對5個方面作出寫實性評價,并可以等級呈現。
3.切實做好評價工作。
各地要積極完善綜合素質評價辦法,做到客觀真實、方便運用,并扎實開展評價工作。省教育廳制訂綜合素質評價的統一要求,市制訂科學規范的評價體系,學校按要求實施。學校要建立健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機制,明確本校實施綜合素質評價的具體要求和措施。要建立由年級長、班主任和相關教師組成的班級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小組,具體負責所在班級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確保綜合素質評價客觀科學、真實可信。班主任和相關教師及學校黨、團、學生組織要充分利用寫實記錄材料,圍繞學生發展核心素養標準,對學生成長過程進行指導,引導學生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增強社會責任感,培養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促進學生發展進步。
(三)改革招生錄取模式。建立健全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招生錄取模式。
1.改革招生錄取辦法。
各市要根據夯實基礎、文理兼顧、學科課程與活動課程平衡、負擔適度、穩妥推進的原則,確定納入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科目及其計分比例。除語文、數學、外語、體育與健康4門科目外,至少將道德與法治、歷史、物理和化學4門作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科目,鼓勵將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和生物6門作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科目。體育與健康考試滿分值權重不低于錄取總分的8%。鼓勵采用分數+等級或僅用等級的招生錄取辦法。有條件的市,可以探索在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各門科目成績合格的前提下,給予學生一定的自主選擇錄取科目的機會,發揮學科優勢,促進學生發展興趣愛好。
各市要把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作為招生錄取依據或參考,明確使用要求。在綜合素質5個方面評價的基礎上,可以突出學生某方面的發展情況作為錄取依據。高中階段學??梢圆捎贸踔袑W校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也可以另行組織教師等專業人員采取集體評議等方式,按要求對綜合素質評價檔案材料作出客觀評價,并確保程序規范、結果公開。高中階段學校在自主招生時可將綜合素質評價作為主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