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連曝出的“廉價實習生”鬧劇,集中放大了職業教育固有的管理缺陷?,F階段,一攬子針對職教的法律法規,更多還是概括式、模糊化的,而不是列舉式、具體化的。以“頂崗實習”為例,既有規定只是籠統地強調“要專業相關”,而并沒有列出不同專業實習時的“適用崗位清單”。在這種背景下,某些職業學校出于利己主義的考慮,勢必會傾向于用“實習生資源”去換取最大化的收益。
極度廉價的職教實習生,一方面構成了對學生們嚴重剝削,另一方面給職校帶來了極大的“灰色收益”。長久以來,某些企業繞過市場化的人力雇傭渠道,通過和職校主事者私下勾兌的方式來獲得勞力,已然引發了一連串的惡果。其不僅嚴重擾亂了正常的勞動力定價秩序,也敗壞了職業教育的道德基石……本應教書育人的教育者,在此事中竟是將學生們待價而沽、打包轉手,如此怎不令人唏噓感嘆?
現實中,職業教育素來以工具價值、技術指向為主線,然而隨著各類“實習丑聞”的頻頻曝出,我們或許更應該反思,該如何重建職業教育的人文性與道德性基礎?這至少意味著,在平等的、相互尊重的校園氛圍內,學生們可以擁有合理表達關切、理性爭取權利的機會,而不是總是被強迫著,接受充當廉價勞力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