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體檢
(一)確定體檢對象
1.省教育廳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應聘志愿和核定的招聘計劃數,分縣、分學科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2.因體檢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現缺額時,從已參加本崗位面試的對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遞補體檢對象。
3.當已確定的體檢人數未達到核定的招聘計劃數時,省教育廳根據實際情況組織志愿征集工作。志愿征集后,仍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應聘志愿和核定的招聘計劃數,分縣、分學科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4.不按規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放棄體檢、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故意隱瞞有關真實情況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二)體檢標準
體檢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
(三)體檢
體檢由設崗縣組織實施。設崗縣教育行政部門應提前將體檢安排通知體檢對象,體檢對象持本人身份證及設崗縣要求提供的其他證件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報到,參加設崗縣統一組織的體檢。體檢用表為《湖南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崗教師招聘體檢表》(附件3)。體檢結果由設崗縣教育行政部門審核確認后通知體檢對象本人,并報省教育廳。
八、公示與崗前培訓
體檢合格對象名單由省教育廳向社會公示。
體檢合格對象須參加崗前培訓。崗前培訓由設崗縣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進行。
九、確認擬聘用人員
經公示無異議的應聘對象,由省教育廳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通知各有關設崗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
十、簽訂聘用合同
擬聘用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飘厴I生就業報到證》或《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研究生就業報到證》到設崗縣教育行政部門報到。設崗縣教育行政部門須認真進行錄用前的資格復核工作,復核時凡不符合招聘條件、未出具上述材料原件或有弄虛作假行為的應聘對象,一律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將有關情況報省教育廳。資格復核無誤后,應聘人員與設崗縣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門)按已錄取的招聘崗位簽訂聘用合同。
十一、公布招聘結果
招聘工作結束后,省教育廳、省編辦、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下文公布2017年全省特崗教師招聘結果。
十二、上崗任教
特崗教師須根據設崗縣教育局的統一安排,于秋季學期開學前到聘用合同規定的學校上崗任教。同時,設崗縣教育行政部門按省教育廳、省財政廳、原省人事廳、省編辦《關于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通知》(湘教發〔2009〕28號)的要求為特崗教師辦理相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