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育意愿近半
當被問及是否需要幼兒托管這項服務時,有47%的家長表示“需要”或“非常需要”,31%的家長表示“可有可無”,只有22%的家長表示“不需要”。
在關于“將孩子送往托育機構”的意愿調查中,44%的父母表示愿意,22%的父母選擇不愿意,另有34%的家長態度不明確。參與調查的父母對孩子的托育服務需求的分布較為均勻。
托育年齡降低
40%的家長認為孩子滿3歲以后再送到托育機構會比較好,有32%的家長認為孩子滿2歲后即可送到幼兒園,只有28%的家長認可將2歲以下的孩子送往托育機構。
六成家長認可0至3歲兒童接受社會托育,從某種程度上說明,對0至3歲嬰幼兒進行專業照料和培育,正是當前急需的社會服務。
天津市委黨校公共管理教研部徐愛好博士長期關注公共管理、社會保障領域研究工作。徐博士指出,當前我國幼兒園教育從3歲開始,3歲以下兒童撫育主要依托于家庭和少量的民辦幼兒園早教服務。
徐博士強調:“家長不僅想要養好孩子,更想要教好孩子,希望在孩子一生中大腦發育最迅速的階段,通過更加科學的撫養和教育,幫助孩子培養良好的行為習慣;現在的‘4-2-1’家庭結構使3歲以下兒童更加渴望結交更多小伙伴兒,融入團體活動,因此社會托育服務供給的年齡也應該相應提前。”
政府、社會、家庭共同合作,為孩子提供更高水平的托育服務,是解決家長對3歲以下兒童撫育困境的破題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