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有問
2.1萬元“異地辦學服務支持費”是怎么出來的?
日前南都記者到蘭州大學廣東教學中心現場求證,剛好遇到一位女學員前來繳費。中蘭大教育發展有限公司董事兼總監理陳女士向記者表示,他們公司是蘭州大學管理學院的合作伙伴,學費之所以確定為2.1萬元,主要是根據辦學成本、本部來老師和領導的接待,以及參考廣州本地高校M PA的學費標準綜合考慮而確定的。
陳女士表示,蘭州大學廣東教學中心的學費是4.5萬元,加上2.1萬元的異地辦學成本開支費用,總費用是6.6萬元,相比廣東本土高校的M PA專業收費還略低,因此她認為這是一個合理的收費標準。而且這筆費用在考生面試之前有告知,也有和考生簽協議,考生愿意交就讀,不愿意交就不讀。
陳女士表示,蘭州大學廣東教學中心在廣州開辦了十幾年,一直都是這種模式服務廣東的考生,考生都很滿意。“最少的時候只有兩個學生,但是我們的老師也從蘭州飛到廣州來上課。”陳女士說。
蘭州大學管理學院MPA教育中心副主任兼廣東教學中心主任、廣州中蘭大教育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李柏在外地致電南都記者表示,按照規定,他們在廣州這邊招的學生,是要回本部學習的,但是考慮到大家都在廣東這邊上班,因此為了節省考生時間,在廣州上學,學習和管理與本部一模一樣。
李柏說,本部老師到廣州來上課、廣州教學的場地、廣州中心的人員管理等方面都會產生成本,所以“由我們中蘭大公司和考生來簽約作為服務費用,這筆錢學校收就違規了,主要是保障學生在這邊的學習”。至于發票想開多少就開多少的問題,李柏表示應該是老師過于緊張說錯話了,發票是收多少就開多少。
為什么要將這筆錢打入私人賬戶?
對于2.1萬元的“異地辦學服務支持費用”蘭州大學研究生招生辦不認可的問題,李柏表示,廣東教學中心這邊的活動都是講政策的,要根據相關政策法規,合理合情并公開透明開展工作,至于學校不認可2.1萬元費用,可能是工作人員“不知道下面是怎么樣的合作模式,也不知道下面是怎么研究政策并且實際運行的,不懂得把握政策,所以解釋給大家造成了誤解”。
至于為什么要將這筆錢打入私人賬戶,李柏表示,主要是為了方便邊遠地區的考生。他說,因為有些考生在之前就提出來能不能直接轉賬給老師個人,或者微信轉賬,免得要到銀行去排隊轉賬到對公賬戶,主要是為了方便考生。
能在廣州組織教學嗎?
對于廣州中蘭大教育發展有限公司、蘭州大學廣東教學中心能不能在廣州組織教學活動的問題,李柏沒有正面回答,只是說:“這就好比某個大學在珠海設立了一個校區,然后這個珠海校區內成立一個教育投資公司,這個教育投資公司就會負責履行相關的東西。”李柏說:“這個東西你們不是干這行的,條條框框很多,說了你也搞不明白。既然有教育發展公司,政府職能部門在審核的時候就會有所考慮,比如確認經營方、教育培訓、教育服務等具體內容。”
廣州中蘭大教育發展有限公司是否類似這樣的教育投資公司呢?對于這個問題,李柏表示以后找機會再好好聊聊。而學校和企業到底是如何合作的,李柏說:“這個我就不和你說了,你也不需要去了解,也沒有必要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