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該案在海淀法院復興路法庭開庭,原告陳先生出庭參加了庭審。面對小鑫父母的起訴,校方表示并不認同,其認為小鑫非是該校學生,墜樓也是其自殺導致,與學校沒有任何關系。
小 鑫今年剛滿19歲,2012年9月至事發前期間,其在深圳市的一所中專念書,事發時正處在臨近畢業前的實習期。“今年年初,我兒子從學校出來開始實習,3 月的時候在江西一家模具廠實習了一個月,4月22日就來了北京,開始在一家單位做保安。”據小鑫父親陳先生講,他最后一次與兒子聯系是在事發前三天的5月 1日。“當時他給我打電話說,晚上剛上完夜班,一天站了12小時,說累得受不了,想要再找份實習的工作,之后就出了這樣的事。”
是否系自殺各執一詞
小 鑫為何會墜樓,雙方各執一詞。庭上,校方出具了包括“遺書”、背包、手機等證據,想以此證明小鑫墜樓系自殺。“事情發生在下午5點多,是三個學生最先發現 了有人墜樓的情況,學校保衛處的人員就趕快到了現場,我們不僅報了警還叫來了急救車。”校方代理人稱,小鑫是從學校一棟男生宿舍7層窗外墜的樓,附近發現 了一團紙,紙上則是小鑫留下的“遺書”。“遺書上寫著:珍惜生命,遠離毒品。我看過太多吸毒的人……當你吸了那一口,被毒害的不是你一個人,而是一家 人……”校方代理人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