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凱及家長與學校簽訂的《學生試讀安全協議書》。
鳳凰中學提供的一份《學生試讀安全協議書》顯示,3月23日,雙方簽訂了協議,寫明“該生在校有任何違反學校紀律制度的行為,多次教育無改正態度的,班主任老師通知家長,由家長親自來校接回該生”“由該生自殘等自身原因及家庭原因造成自己的身心傷害,由該生本人和其家長負責”。
在寫給班主任的遺書中,小凱說:“作為一個老師,你動手打學生;作為一個老師,你在不經學生同意的情況下,翻學生私人物品,侵犯其隱私權……”;在寫給家人的遺書中,小凱說:“希望沒有我,你們也能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