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因販毒服刑10年
為了販毒,周某某不惜賣掉房屋籌集毒資。2003年11月初,周某某乘火車趕到昆明,以2.2萬元的價格購買海洛因110克。為逃避警方檢查,他拆開皮箱夾層,將毒品藏匿其中,隨后又用透明膠帶將夾層黏合,自以為天衣無縫。當年11月16日,其乘坐昆明至西安的火車,準備將毒品帶到西安倒賣。當列車行至廣元至陽平關區間時,被西鐵公安處緝毒大隊民警抓獲,后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
因在獄中表現較好,周某某減刑后于2013年獲假釋。身陷囹圄10年的周某某回到老家臨夏開了一家皮包公司,專門為北京一家投資公司代理非法融資業務。之后,北京的公司被當地警方查封,周某某所開公司籌集親朋好友的100多萬元也打了水漂。今年年初,服刑期間的獄友劉某某給周某某打電話詢問有沒有搞到毒品的門路,兩人一拍即合,又走上了販毒的不歸路。
據民警介紹,訊問過程中,周某某不斷強調“投機”這個關鍵詞,并一再解釋自己的觀念:“投機是一個中性詞,而不是貶義詞。”從周某某強調的關鍵詞可以看出,其人生觀和價值觀已經扭曲。
目前,周某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即將被檢察院提起公訴。
為快速掙錢運毒
獲刑15年
華商報訊 欠下巨額債務遭人追債,為快速掙錢,四川一男子吞食62粒海洛因“膠囊”,乘飛機剛在西安落地,就被警方抓獲。
蓮湖區檢察院指控,2016年10月,32歲的四川省瀘州市無業男子趙某通過QQ與一男子聯系,商量通過體內藏毒運輸的方法賺錢。同年11月17日,趙某按對方安排,吞食62粒毒品,計453克。11月19日,趙某乘坐飛機從昆明抵達西安咸陽國際機場時,被公安機關抓獲。19、20日兩天,趙某兩次從體內排出毒品,經鑒定,檢出海洛因成分,總凈重453余克。
昨日是國際禁毒日,蓮湖區法院公開審理該案。庭審中,趙某供述,自己因給人擔保被騙,欠下數十萬債務,遭人追債。“我就想找個快速掙錢的辦法”。公訴人出具的QQ聊天記錄顯示,對方當時告知趙某是體內運毒,趙某稱只要掙到錢就行。
昨日上午,蓮湖區法院一審以運輸毒品罪判處被告人趙某有期徒刑15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10萬元。此外,另兩起運輸毒品案也一并宣判,兩個被告人分別獲刑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