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9日報道,1月28日,正月初一,渠縣李馥鎮,一名兩歲的小女孩被人拴在墳場旁的竹子上,正值寒冬,小女孩在荒郊墳場傷心哭泣,渾身凍得發紫,背上背著一塊硬紙板,上面寫著:“這是王某的外孫女點點,也就是王某某的女兒,電話110。”
墳場附近的群眾發現了這名女孩,并報了警,民警及時將女孩帶走,并找到女孩的母親。對于該行為,女孩母親王某某介紹,前夫為逼自己出面復婚,而將小女孩拴在墳前,目的是“逼自己現身”。女孩被遺棄地點是其外婆的墳墓,其父母在孩子幾個月大時離異,女孩一直由父親照顧。圖為小女孩被人拴在墳場旁的竹子上。
據律師介紹,如果該行為是小女孩父親所為,按目前情況來看,其父親行為已經涉嫌遺棄,至于是否構成犯罪則需要司法機關查明具體案情后來做具體判斷。按法律可判處其父親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