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某的朋友圈
再曝光 朋友圈曬生活
這個“乞丐”很有故事
記者采訪中了解到,樊姓男子是職業行乞這一說法也得到了步行街上一家金店員工的支持。五六年前,該男子就曾過來乞討過,店員們還跟他聊過天。一位店員說:“他說,他們家族都是做這個的。最開始,他是一個人來的,后來,他帶了個老漢,說是他岳父,而這次帶來的老婦據稱是他岳母,回去還得分錢。”
還有知情者透露,樊姓男子的足跡遍布大江南北,還以組團旅游的名義去過新加坡乞討,折算成人民幣他一天乞討了一萬多,后來被遣送回國。他每到一個城市,就租住在賓館內,白天乞討,晚上數錢。
還有一位知情人恰好有樊某的朋友圈,揚子晚報記者在樊某的朋友圈中看到,他有一輛私家車,經常去KTV唱歌、去飯店喝小酒。
“我的人生就四個愿望,第一個愿望實現了,擁有自己的一輛車,第二個愿望就是做個穩定的生意,等待我去實現,實現以后再說后面的兩個愿望,多說無益。不要諷刺我,哥不是收破爛的,等著看。”
“我其實好累給誰說呢?今天多了。”
[微評]追求夢想沒有錯,但絕不是用這種欺騙善良的手段。累也要累得值得,起碼要對得起良心、良知。
一個法律問題
事先核實職業行乞 這樣舉牌不侵權
在行乞者身邊舉上這樣的牌子是否構成侵權?張家港市城管執法大隊城南中隊副中隊長馮新宇表示:“我認為這不會侵犯他的名譽權。”他解釋,首先,協管員舉牌子之前,已經確認其為職業行乞,也就是說,對方虛構了自身情況來欺騙群眾;其次,協管員與對方保持了適當距離,也未在牌子上點名道姓,只是善意提醒群眾。
江蘇華為律師事務所律師劉璐也表示:“牌子上只寫了‘詐騙請小心’,并沒有標明是某人犯了詐騙罪,說詐騙是為了讓群眾理解,表述上偏口語,這并不構成侵犯乞討者的名譽權。”
如何辨別職業行乞
行善之前一定要多留心眼,多問幾句,不要被一些職業行乞利用,助長不勞而獲的風氣。比如,你可以假裝拍對方照片或者假裝要報警求助,看對方是否回避,以試探其真假;對于一些特殊情況,則要隨機應變。
遇到帶未成年人行乞者,一定要撥打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