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歉信上這樣寫道:“叔叔您好:我昨天騎車不小心把你的車倒車鏡撞壞了,很不好意思,我心里也很難受,我是礦務局的學生,寒假在城里打工,我給你留了錢作為補償,我知道這不夠,但我已經沒有錢了,非常對不起。對不起?。?!”
“當時看到這紙條后,覺得沒必要再去追究肇事學生的責任,就順手把紙條撕爛揉成團扔到地上。”后來,薛戰民覺得該為這名學生做點什么,就又重新把紙條撿了起來。
“這孩子利用寒假打工,說明孩子的家境不太好,但他撞了車子能勇于承擔,并盡自己的能力進行賠償,說明他是個誠實善良的孩子,我們應該對他的這種行為進行表揚和鼓勵。”有了這個想法后,薛戰民就開始尋找這名學生。
特殊的報警 想把錢還給肇事者
因為學生沒有留下聯系方式,2月8日上午,薛戰民來到新密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隊事故中隊尋求幫助,想當面將311元現金還給對方。他還表示,“如果對方家境貧困,愿意資助他完成學業”。
警方查看事發地點各個路口的監控錄像,終于發現這個孩子經常出現在當地一家烤翅店。10日上午,警方找到烤翅店老板,得知孩子在這里打工。但是老板只知道他叫“亦凡(音)”,因為是臨時招用,也沒有留下聯系方式。
警方通過查閱戶口系統和照片比對,初步確定孩子叫“陳奕帆”,家住竹園村。在與奕帆的姑姑和媽媽取得聯系后,最終確定了他就是薛戰民要找的學生。
資助學習的錢“必須要收下”
陳奕帆今年17歲,在新密市第二高級中學讀二年級。寒假期間,他在一家烤翅店打工,當天留下的300多元是他寒假打工掙來的所有的錢。
陳奕帆的媽媽楚女士介紹,她和陳奕帆的爸爸都在長春打工。2月10日,陳奕帆告訴她自己闖了禍,把別人的寶馬車撞了。楚女士安慰了兒子后立即回到新密,與車主薛戰民取得了聯系。2月11日,楚女士與薛戰民一見面,就主動提出要賠償薛戰民的所有損失,但是被薛戰民堅決拒絕了。
12日下午,薛戰民委托自己的二女兒給楚女士和陳奕帆送來1萬元現金,表示要資助陳奕帆的學業。楚女士和陳奕帆堅決不要,陳奕帆說:“本來就是我做錯了,到現在我心里還非常內疚,不讓我賠償我已經很感謝了,怎么好意思再要這錢呢?”
薛先生的二女兒則勸說:“這錢是我父親的心愿,也是他的承諾。一碼是一碼,再說,這錢是資助你學習的,如果你要賠車錢,可以等到你畢業掙錢了再說,這個錢必須要收下。”最終,在新密市宣傳部工作人員、交警大隊民警的共同勸說下,楚女士和陳奕帆才收下了這筆助學金。
據楚女士介紹,陳奕帆還有個妹妹,兩人均由爺爺奶奶和姥爺姥姥照看。陳奕帆上高二,平時住校。陳奕帆很懂事,每逢寒暑假都要勤工儉學。
陳奕帆說:“我記下了車主的電話,想以后掙錢了,把錢還給車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