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
將會瞞著女兒
家人曾被索辛苦費
雖然一波三折,遠在陜西的李女士,還是舒了口氣。
“對女兒有個交代。”李女士說,自從得知手表被人撿到,她就告訴自己女兒,“她丟失的手表,被成都的一位妹妹撿到,一直悉心保管著。過兩天,妹妹就會把手表寄過來,你以后也要拾金不昧。”
“這也是我為什么會大費周折尋表的原因。”李女士說,父母是孩子的啟蒙老師,從小就得給她樹立好榜樣,“當她再次拿到手表,我相信拾金不昧的概念,一定會在她心上扎根發芽。”
對于整件事的曲折經過,李女士說,他們一家會保密,瞞著孩子,“只告訴她,有個拾金不昧的女孩,把她的手表還了回來。”
律師觀點/
拾取遺失物無權占有
可主張合理報酬
北京安博(成都)律師事務所陳軍律師認為,按照《物權法》相關規定,拾得遺失物時,應返還權利人,拾得人應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同時,權利人在領取遺失物時,應當向拾得人,或有關部門支付一定的保管遺失物所支出的必要費用。
在這起兒童智能手表丟失時間中,杜海拾得手表后,理應及時進行歸還,不能私自占有,或交由公安機關尋找失主。同時,杜海也可向李女士索取合理的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