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石家莊4月17日電 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日前印發《關于規范幼兒園供餐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給幼兒園供餐“立規矩”,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將轄區內供餐幼兒園全部納入監管范圍,逐一建立監管檔案并按相關原規定進行整改。
通知要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積極與當地教育行政部門進行溝通,及時組織對轄區內幼兒園供餐情況進行調查摸底,摸清有證、無證幼兒園的基本情況和數量,將轄區內供餐幼兒園全部納入監督管理范圍。
各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強對轄區幼兒園的監督檢查,分類、逐一建立監管檔案。對達不到幼兒園食堂食品經營許可條件或小餐飲登記(備案)條件的,進行登記造冊,按照“規范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原則進行整改,指導、督促其進一步提升改造。
對整改后仍達不到許可或登記(備案)要求,食品安全設施極差、存在嚴重食品安全隱患的幼兒園,要將相關情況通報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建議其取締關停,并將相關材料存檔備查。
按照要求,幼兒園需建立相對穩定的原料供應渠道,嚴禁使用《食品安全法》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嚴禁使用來源不明的食品及原料,嚴禁采購、貯存和使用亞硝酸鹽,謹慎并盡量避免采購使用轉基因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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