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規定,給予移民局更大的權利索要相關資料證明相關簽證材料的真實性,特別是創造就業機會部分的審核因為相對復雜,多重證據能夠更好的幫助檢驗企業家移民的真實性。
2,申請人被要求提供進一步材料的時間由原來的7個工作日修改為10個工作日。
大叔解讀:這個部分屬于補漏,簡單理解可以認為是給予申請人多余的3天補充時間。
二、關于Tier 1企業家簽證的相關變化 (利好)
1,新法明確了對于提交third party evidence的企業家簽證申請人,不需要滿足提交連續90天銀行對賬單的要求;
大叔解讀:對于20萬英鎊來源于配偶或者投資人的企業家移民申請人是個好消息,不過應當注意的是,資金來源永遠是一個值得注意細節的地方,尤其是在中英雙方高層加強了反洗錢方面的政策合作之后,這一塊有趨緊的態勢。
這個部分需要謹慎,嚴格來說第三方資金證明可以用于企業家移民的資金證明,但是這個部分不是最難的,最難的是企業家真實性測試,簡單來說是面試是否能夠讓移民局相信你創業的真實性和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