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全國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了解到,教育部做了大量修改教師法前期準備工作。
在去年3月舉行的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期間,袁敬華等30位代表提出關于修改教師法的議案。代表們在議案中提出,目前教師隊伍建設特別是教師資格制度的法律、政策體系不完善,存在教師資格標準不高、分類有效性不科學、認定和管理不規范,師德水平下滑,教育教學能力要求不具體等問題,建議修改教師法。
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認為,教師法自1994年實施以來,在維護教師合法權益,提高教師社會地位和待遇,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和教育改革的深化,教師法的一些規定已不適應實踐發展的需要,有必要進行修改和完善。代表議案對教師資格制度及其分類、認定與管理、教師的教學能力與學歷要求等問題,提出了許多具有參考價值的修改意見。修改教師法是《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確定的重要立法任務之一,教育部做了大量前期準備工作,先后發布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等規范性文件,大力推進教師資格考試制度改革試點,逐步形成“國標、省考、縣聘、校用”的教師準入和管理制度。針對目前教師隊伍建設所面臨的問題,建議有關部門認真研究代表意見和建議,加快教師法修改工作進程。(陳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