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公務員的張衛東先后強奸幼女3人9次;67歲的譚永志5年間先后拐賣兒童28人,婦女2人;4萬元先后將自己一對可愛的兒女賣給他人……昨天上午,在省高院舉行的“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和拐賣兒童犯罪”的新聞發布會上,省高院刑一庭副庭長韓軒發布這3起“經典”案件案情時,參與旁聽的記者中有人發出“這些人太可恨了”的感嘆。
會議要求,對實施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和拐賣兒童犯罪的成年犯罪分子,尤其要嚴懲。國家公職人員、教師等性侵害犯罪行為,對此類案件判處緩刑要特別慎重,原則上不適用緩刑;減刑上也要從嚴把握,原則上不適用假釋。 鄭州晚報記者魯燕實習生李鐘鳴
■答記者問
省高院對打擊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有什么具體打算?
韓軒: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聯合公安、檢察機關和司法行政機關制定依法辦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指導意見,規范工作。繼續深入開展法官送法進校園活動,通過形式多樣的宣傳、引導,提高孩子們的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現在校園性侵案件增多,也比較惡劣,我省法院有什么樣的措施?
韓軒:這類案件,我們一樣堅持嚴打的態勢,特別像教師這樣某種意義上也算國家公職人員,對這種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的)影響特別惡劣的,我們都會采取嚴打的態勢,沒有什么同情和減輕的情況。
同時希望立法機關盡快通過修改法律將嫖宿幼女罪和強奸罪協調起來,達到保護未成年人的目的。
對“打拐”專項行動中解救出來找不到“主”的孩子怎么辦?
韓軒:對“解救”出來的孩子,特別是那些家庭情況不明的,父母雙亡、無力撫養的,以及被親生父母販賣的孩子,法院將加強和民政部門、社會福利機構的聯系,妥善做好安置工作,讓這些孩子能夠衣食無憂,健康成長。 線索提供喬良
案例
公務員張衛東強奸幼女3人獲死刑
2010年冬,42歲的公務員張衛東先后2次將鄰居家10歲幼女被害人張樂樂(化名)騙到家中進行猥褻;2次將張樂樂騙至其家中奸淫。2011年冬、2012年3月份,張衛東又先后3次將9歲的鄰居幼女被害人朱雯雯(化名)騙至其家中奸淫。
2011年春節后至2011年秋,張衛東先后3次將10歲的鄰居殘疾幼女被害人趙甜甜(化名)騙至其家中奸淫;2012年春節前后,張衛東再次將趙甜甜騙至其家中欲奸淫,因故未得逞。張衛東共猥褻幼女1人2次,強奸幼女3人9次。
濮陽市中院認定被告人張衛東犯強奸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認定其犯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后,被告人張衛東不服,提出上訴。省高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報請最高院核準。今年初,最高院依法核準其死刑。張衛東已被執行死刑。
極少數“害群之馬”對未成年人伸出罪惡之手,其行為不僅嚴重違背了國家工作人員的道德操守,更嚴重損害了國家機關的良好形象。這些人犯罪性質更為惡劣,后果更加嚴重。
省高院會議透露,對這種“害群之馬”發現一例,嚴懲一例,依法承擔起對未成年人,特別是幼女特殊、優先保護的責任。
數字
今年我省因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870人獲刑
據省高院副院長袁永新透露,今年以來,全省法院審結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45件,其中,強奸案件517件,強制猥褻婦女、兒童案件185件,強迫賣淫案件14件,嫖宿幼女案件2件,引誘、介紹、容留賣淫案件27件。判處犯罪分子870人,其中,判處死刑、死緩、無期徒刑8人,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37人。
今年以來,全省法院審結拐賣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8件,判處犯罪分子116人,其中,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45人。
舉措
性侵害未成年人一律嚴懲
“當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尤其是人身權利的刑事案件數量居高不下,重大敏感案件時有發生。”袁永新介紹,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全省各級法院一定要堅持‘嚴'字當頭,加大對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和拐賣兒童犯罪此類案件的懲處力度,特別是對于國家工作人員、教師等負有保護職責的人員、與未成年人有共同家庭生活關系的人員,有強奸、猥褻等性侵害犯罪前科劣跡的人員,以及造成未成年被害人受傷、死亡、懷孕、感染性病等嚴重后果的,都要依法嚴懲。
“對這類案件的被告人判處緩刑要特別慎重,原則上不適用緩刑;對這類罪犯的減刑也要從嚴把握,原則上不適用假釋。”向社會、向公眾宣誓人民法院對未成年人保護的決心,斬斷犯罪分子向孩子們伸出的罪惡之手。
針對辦案過程中發現的家庭、學校、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在防范未成年人遭受侵害方面存在的管理漏洞和安全隱患,袁永新說:“我們會向未成年人家長發出安全提示,向學校、幼兒園、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提出司法建議,幫助堵塞漏洞,加強制度防范,避免更多的孩子遭受侵害。”
還是公務員的張衛東先后強奸幼女3人9次;67歲的譚永志5年間先后拐賣兒童28人,婦女2人;4萬元先后將自己一對可愛的兒女賣給他人……昨天上午,在省高院舉行的“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和拐賣兒童犯罪”的新聞發布會上,省高院刑一庭副庭長韓軒發布這3起“經典”案件案情時,參與旁聽的記者中有人發出“這些人太可恨了”的感嘆。
會議要求,對實施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和拐賣兒童犯罪的成年犯罪分子,尤其要嚴懲。國家公職人員、教師等性侵害犯罪行為,對此類案件判處緩刑要特別慎重,原則上不適用緩刑;減刑上也要從嚴把握,原則上不適用假釋。 鄭州晚報記者魯燕實習生李鐘鳴
■答記者問
省高院對打擊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有什么具體打算?
韓軒: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聯合公安、檢察機關和司法行政機關制定依法辦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指導意見,規范工作。繼續深入開展法官送法進校園活動,通過形式多樣的宣傳、引導,提高孩子們的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現在校園性侵案件增多,也比較惡劣,我省法院有什么樣的措施?
韓軒:這類案件,我們一樣堅持嚴打的態勢,特別像教師這樣某種意義上也算國家公職人員,對這種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的)影響特別惡劣的,我們都會采取嚴打的態勢,沒有什么同情和減輕的情況。
同時希望立法機關盡快通過修改法律將嫖宿幼女罪和強奸罪協調起來,達到保護未成年人的目的。
對“打拐”專項行動中解救出來找不到“主”的孩子怎么辦?
韓軒:對“解救”出來的孩子,特別是那些家庭情況不明的,父母雙亡、無力撫養的,以及被親生父母販賣的孩子,法院將加強和民政部門、社會福利機構的聯系,妥善做好安置工作,讓這些孩子能夠衣食無憂,健康成長。 線索提供喬良
案例
公務員張衛東強奸幼女3人獲死刑
2010年冬,42歲的公務員張衛東先后2次將鄰居家10歲幼女被害人張樂樂(化名)騙到家中進行猥褻;2次將張樂樂騙至其家中奸淫。2011年冬、2012年3月份,張衛東又先后3次將9歲的鄰居幼女被害人朱雯雯(化名)騙至其家中奸淫。
2011年春節后至2011年秋,張衛東先后3次將10歲的鄰居殘疾幼女被害人趙甜甜(化名)騙至其家中奸淫;2012年春節前后,張衛東再次將趙甜甜騙至其家中欲奸淫,因故未得逞。張衛東共猥褻幼女1人2次,強奸幼女3人9次。
濮陽市中院認定被告人張衛東犯強奸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認定其犯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后,被告人張衛東不服,提出上訴。省高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報請最高院核準。今年初,最高院依法核準其死刑。張衛東已被執行死刑。
極少數“害群之馬”對未成年人伸出罪惡之手,其行為不僅嚴重違背了國家工作人員的道德操守,更嚴重損害了國家機關的良好形象。這些人犯罪性質更為惡劣,后果更加嚴重。
省高院會議透露,對這種“害群之馬”發現一例,嚴懲一例,依法承擔起對未成年人,特別是幼女特殊、優先保護的責任。
數字
今年我省因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870人獲刑
據省高院副院長袁永新透露,今年以來,全省法院審結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45件,其中,強奸案件517件,強制猥褻婦女、兒童案件185件,強迫賣淫案件14件,嫖宿幼女案件2件,引誘、介紹、容留賣淫案件27件。判處犯罪分子870人,其中,判處死刑、死緩、無期徒刑8人,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37人。
今年以來,全省法院審結拐賣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8件,判處犯罪分子116人,其中,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45人。
舉措
性侵害未成年人一律嚴懲
“當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尤其是人身權利的刑事案件數量居高不下,重大敏感案件時有發生。”袁永新介紹,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全省各級法院一定要堅持‘嚴'字當頭,加大對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和拐賣兒童犯罪此類案件的懲處力度,特別是對于國家工作人員、教師等負有保護職責的人員、與未成年人有共同家庭生活關系的人員,有強奸、猥褻等性侵害犯罪前科劣跡的人員,以及造成未成年被害人受傷、死亡、懷孕、感染性病等嚴重后果的,都要依法嚴懲。
“對這類案件的被告人判處緩刑要特別慎重,原則上不適用緩刑;對這類罪犯的減刑也要從嚴把握,原則上不適用假釋。”向社會、向公眾宣誓人民法院對未成年人保護的決心,斬斷犯罪分子向孩子們伸出的罪惡之手。
針對辦案過程中發現的家庭、學校、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在防范未成年人遭受侵害方面存在的管理漏洞和安全隱患,袁永新說:“我們會向未成年人家長發出安全提示,向學校、幼兒園、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提出司法建議,幫助堵塞漏洞,加強制度防范,避免更多的孩子遭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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